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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解析】江苏首批遴选6203名员额法官

朱 旻 曹也汝 律媒智库 2021-09-27

   
     
近日,省高级法院党组研究,下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省法院等114家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入额的决定》,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在全省推开,并首批遴选出6203名员额法官
 

试点回顾

 

     全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遴选采取试点先行,全省推开的方式。今年4至6月,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会同南京市中级法院、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苏州市中级法院、张家港市法院等8家试点法院率先启动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经严格考试、考核、考评程序,择优遴选出493名员额法官。   

启动首批

 

     在认真总结试点法院遴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委政法委工作部署,今年8月,省法院启动全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9月18日至25日,省法官遴选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全省法院推荐入额的法官进行了集中审议,并通过投票方式确定拟入额人选。省法院对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入额人选进行了集中公示,根据遴选委员会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5710名入额法官名单(含8家试点法院增补87人)。通过两次遴选,全省法院共计产生6203名员额法官,为全省政法编制数的33.40%。

遴选细节

 

  全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得到广大法官的积极响应。省法院在4月和8月先后两次组织全省范围的法官入额遴选考试,任职满三年的助理审判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的助理审判员与审判员同等条件竞争入额。         经动员发动,全省法院共有7135人报名参加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在员额分配和岗位设置上,省法院引入案件权重测算系统,对全省法院近三年案件进行测算,根据案件权重比例,结合各个法院编制情况确定员额法官数,同时要求全省法院严格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原则设定本院员额法官岗位和业绩考核标准。参加遴选的人员根据员额法官岗位职责要求报名并作出岗位承诺。

      在遴选过程中,注重审判实绩同时兼顾岗位分工。审判业务部门的法官重点考核其三年办案实绩,对于报名回归审判岗位的综合部门的法官,在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情况的同时,也要考核三年办理案件的情况。同时,为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全省法院院长及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考核由省法院统一组织,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则由中级法院负责考核。  

大数据

 

      从遴选结果看,全省法院首批入额法官来源广泛,结构较为合理,符合遴选预期。全省法院首批入额的6203人中,审判员5705人,占91.97%;助理审判员498人,占8.03%。从学历层次看,首批入额法官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929人,占14.98%;本科学历5205人,占83.91%;专科以下学历仅为69人,占1.11%。在年龄结构上,首批入额的6203人中,35周岁以下946人,占15.25%;36周岁至45周岁1826人,占29.44%;46周岁至50周岁1660人,占26.76%;51周岁至55周岁1516人,占24.44%;56周岁以上255人,占4.11%。 


原载《江苏法制报》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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