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苏州律师实习可去法院(独家调查)
苏州律师实习到法院?
真是新鲜事!
【朝酒晚茶】小编获悉,截至3月15日,苏州市律师协会选派实习律师到市中级法院指定的岗位从亊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报名暂告一段落。据工作人员透露,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这个新鲜事其实早在去年10月就“悄悄”在苏州虎丘区法院进行尝试和探索。
孟建柱书记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提出“探索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
这一新提法、新要求,给了苏州虎丘区法院院长金玉平“第一个吃螃蟹”的灵感和底气。他说,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因角色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观点也就会有所不同。但是作为法律人,最终信仰的公平与正义是一致的。实习律师进法院如果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地推行,一定能让双方都尝到甜头。
金玉平的这一大胆设想,很快得到苏州高新区司法局、高新区律师协会以及姑苏区律师协会的响应。
朱建军律师是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也是姑苏区律师协会会长。他觉得,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的创新举措,给实习律师开创了一个不同的角度和平台,从穷尽一方权利保护的角度转至站在裁判者居中的角度来观察分析争议,这种换位思考有助于促进互相理解尊重的法律共同体建设,实习律师在法院的审判辅助工作经验也有助于今后夯实律师的诉讼业务技能。
2016年9月初,虎丘区法院联同苏州高新区司法局、高新区律师协会以及姑苏区律师协会共同颁布出台《关于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6年10月26日,虎丘区法院迎来首批6名实习律师,这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虎丘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定员制、定岗制、导师制、补助制、考核制以及问责制等六项制度。
采访中,首批6名实习律师对这一项制度极力称赞,对于半年的实习期,他们普遍觉得短了些。他们真切尝到了“甜头”,业务能力上的提升是最显著的成效,优秀的法律素养和品格也得到修炼。
35岁的孟 君幸运地成为首批进入苏州虎丘区法院从事司法辅助人员的实习律师。不久前,她参加了法院的法官助理考试,以总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成为法院的一员。对于这样的选择和这样的机遇,孟 君很是兴奋。她说,如果没有在法院实习的机会,自己的职业生涯将是另一个轨迹。
张 硕,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听说过法院工作繁琐和辛苦,但百闻不如一见,半年的实习,让张 硕深切体会到,以前总感觉法院办案速度太慢,成为其中一员才知道案件数量是多么庞大,加班加点是常态。在法庭审判的背后,是书记员和法官在结案压力下日复一日的默默付出;每份法律文书,都是法官字斟句酌,缜密思考的结果。而这一切的参与,也让张 硕转换了一直以来律师的辩护思维,试着从法官裁判与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问题,打开了新思路。
在律所,一名律师一年三五十个案子已经是上限。而在法院,一名法官一个月的工作量就能达到三五十件。这样的案件数量,对于办案能力的提高是不言而喻。同时,体会法官的居中裁决理念,对于提升律师为委托人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能力尤为重要。张明华既经历了律所的实习,也参加了法院的实习。总结半年的实习,他说,从以前和法官之间是一根电话线的距离,而现在面对面的沟通;从前的神秘莫测到现如今的熟知与理解。忙碌是实习期的代名词,而收获则是实习期的关键词。
对于指导老师来说,实习律师的到来也给法院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气象。少年庭庭长杨晓军是张 硕的指导老师。他说,实习律师积极主动谦虚好学的工作态度对法院的年轻人起到了相互促进引领的作用。律师和法官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这样的实习交流给了大家一个互相促进的机会。工作中的朝夕相处,法官们了解了律师界对法院的工作举措是如何的态度,对好法官的评价是怎样,从而促进法官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一名崇法厚德、公正廉明,睿智卓越的法律人。
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新区律师协会会长邹杏明律师评价说,这一制度提供的沟通和理解的机会,让法官与律师这一法律职业共同体实现了双赢。
苏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徐清宇对虎丘区法院的探索给与了积极肯定,对于这种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促进法官群体与律师群体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以及共同提高的做法褒奖有加。
苏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楼明卓介绍,3月2日,苏州市中级法院和苏州市律协签订了合作协议,苏州中院委托苏州律协遴选符合条件的实习律师,到苏州中院指定的岗位从亊司法辅助人员工作。
目前,虎丘区法院的创新实践正在不断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在更大范围被复制、被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