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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律师查询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规定引来好评如潮

2017-06-24 晚茶 朝酒晚茶

6月2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一则《关于律师查询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规定》在当地律师微信群里流传,大家纷纷叫好点赞,甚至发微信红包感谢庆祝。

规定明确,当事人身份信息指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身份证信息。

规定进一步明确,律师查询当事人身份信息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公函;

(二)律师执业证书;

(三)委托人的委托书;

(四)委托人主张权利的事由。

知情人都晓得,这份文件的出台,离不开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曹立志律师的努力。据了解,曹立志是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主任、连云港市人大代表。曾荣获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今年连云港人大会议期间,作为代表,曹立志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明确律师查询人口信息权利,切实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的建议。

曹立志说——

依法查询政府登记的信息、调取案件相关材料是律师履行律师职责的基础。无论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还是诉讼服务,人口登记信息往往律师需要掌握并向有关机构、法院提供的必备信息。然而,实践中,由于缺乏对律师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范围的规范性文件依据,造成律师查询困难,公安机关基层管理部门也无所适从,律师调查取证也缺乏维权渠道。

曹立志认为——

这也不利于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律师的角色作用,对当事人委托律师依法维权造成了障碍。全面保障律师的查询权利,有利于促进律师在全面实现依法治国进程中的积极作用,践行国家提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

曹立志建议——

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律师查询人口信息的权利进行明确,对律师查询人口信息相关内容进行明确:明确律师查询人口信息的受理机构和被查询对象范围;明确律师查询人口信息需提交的材料;明确受理机构提供查询信息的范围;明确信息提供方式。

同时,为防止为办理案件外的其他事由泄露被查询人信息,可与律师就信息使用签订保密协议。

对于这一结果,曹立志感到非常欣慰。

他告诉小编:“也很巧,我们连云港市最大的律师群里22日中午有律师对查询难的问题抱怨。恰好当天我刚刚拿到了这份建议回复,随即发到了群里,没想到引起这么多律师的纷纷点赞,还有主动发红包的。说明我们律师群体真的需要关注和关爱,你为他们做出一点点的付出,他们会给你最大的拥抱。”

无独有偶,6月初,广东高院也对类似问题向当地一位代表做了回应。

全文如下:

期待更多的地区和部门出台相应规定,也期待国家机关层面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方便律师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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