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机关首次聘请法律顾问,你们还等什么?
据新华社消息 9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机关召开会议,宣布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中央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为首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颁发聘书和证书。
中央办公厅机关首批受聘的法律顾问为法学等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聘期为2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机关都放样子了,其他各级党政机关还在等什么呢?
早在20天以前,9月8日,江苏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公丕祥、刘旺洪、方晓林、朱建新、薛济民同志为省委法律顾问,王腊生等20名同志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当天,江苏省委书记李 强为省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寄语大家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认真履职尽责,敢于较真、勇于建言,发挥好“把关”“外脑”和“纽带”作用,为省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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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 李强谈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包括:王腊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建文(南航)、付坚强(南农大)、李 力(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王太高(南大)、刘艳红(东南大学)、胡玉鸿(苏大)、蔡道通(南师大)、焦富民(南财大)、邢鸿飞(河海大学)、段晓娟(省法院)、陈 迎(省法院)、丁海涛(省检察院)、陆 军(省检察院)、车 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王 凡(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马 群(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谢满林(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陈 扬(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何 丹(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委聘任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是从众多法学专家、律师以及法官、检察官中广泛推选、认真考察,并经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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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就在中央办公厅机关聘请法律顾问的前一天,9月26日上午,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市司法局关于市委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情况汇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敬华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将市委法律顾问团队建设好,尽快颁发聘书,让其尽快履职;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团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各区党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底,实现市和区党委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南京市提出,建立由市委聘任使用、市委办公厅法律顾问办公室组织管理、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为支撑的市委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目前,南京市委法律顾问团成员推荐、遴选、考察、公示、政审工作已经完成,从全市优秀法学、党建专家和社会律师中遴选出了8名法律顾问团成员。
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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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摄影 交汇点记者 朱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