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发展需要什么?|江苏会长薛济民天同(南京)开放日谈胸怀与思维
10月12日,天同南京分所举办首个开放日。作为行业唯一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即将赴京参加党的十九大。(相关链接:大家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十九大代表薛济民律师!)在日程安排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他仍旧挤出时参加活动并讲话。这是似乎也给行业传递着一种信号。
今天,【朝酒晚茶】将他的讲话整理出来,供广大律师朋友学习思考。
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 薛济民
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
非常荣幸受邀来参加天同南京分所的首个开放日。最近,全国上下、各行各业都在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我的工作安排也比较满。今天我调整工作安排来参加这一活动,主要是想表明——
江苏省律协积极倡导并支持用更开放的胸怀和思维引领江苏律师业发展。
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设在南京时,不少律师担忧外地律师事务所大量进入,将会加剧江苏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
对此,江苏省司法厅和省律协进行过专题研究,研究的结论是——
敞开胸怀,欢迎外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来江苏设所展业。我们将视同本地所一样,提供支持和优质服务。
我认为,法律服务市场对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竞争并不应该有地域限制,中国律师业也急待加速从传统性的思维向开放性思维转换。
我们欢迎也支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外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入驻江苏,来倒逼、推动江苏律师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加速发展。
我理解——
开放性思维就是指突破传统定势思维和狭隘思维;开放思维是具有多视角、全方位看问题的一种思维模式。
江苏律师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一些兄弟省市律师业相比,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植入和强化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具备开放性思维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开放性思维的律师事务所会很快被具有先进发展理念的律师事务所淘汰。
创新是开放性思维的首要特征。创新性也应当是人类思维的本性,是人类思维得以发展和进化的内在活力和内在根据。
具备了开放性的思维方式,就能够不断地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新、有所前进。
天同律师事务所今天举办首次开放日,为江苏律师业做出了引领和示范。
我衷心地希望江苏律师业的各位同仁——
珍惜机会,认识到自我认识和思维的局限性,个体行为和活动的局限性,个体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与行业发展规律的局限性,更加自觉主动地拓展自己的视野,勤于思考,善于发现,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对不同文化、不同发展方式的鉴赏能力,增强“他山之石”、“跨界”、“整合”和“融合”的思维,不断与各种新思维接触、碰撞和交融,改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创新执业方式,抓住新时代下的发展机遇,促进江苏律师行业形成理念共享、组织共享、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知识共享、业务共享及利益共享的健康发展生态,凝结我们共同发展的价值取向,不断提升江苏律师业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江苏律师业的跨跃式发展。
(本文根据录音整理,编辑对个别口语化的表达做了微调,未经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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