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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跟头”的杨律师,湖南律协官微有话对你说——

吕正声 律媒智库 2021-09-27


日前,湖南律师杨某某因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且情节严重,被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告知,拟依法给予其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对此,湖南省律师协会官方微信第一时间发表吕正声的署名文章尚法须自觉 守法方自由亮明态度,表明观点。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法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人们普遍信赖法律、依法办事。律师伴随法治社会而生,理应自觉尊崇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引领社会风尚。杨某某作为法律工作者,其涉嫌违法行为由来已久、变本加厉,他不是于法无知,而是对法无畏。对那些懂法不信法、公然不守法的律师,就应该坚决依法令其“下课”。

子曰:“从心所欲不逾矩”。只有不逾矩,方能从心所欲。律师行业不是不受任何监督的自由王国,律师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职业者。对律师职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责任准则和监督管理体系,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惩戒,在这方面比我国要求更高、管得更严,并非毫无限制的享有自由权。

过去有的律师热衷于游走法律边缘,鼓动群众信“访”不信“法”,利用媒体煽动舆论,绑架民意,施压审判;有的伪造证据,骗取证据,办关系案,办金钱案;有的为胜诉不择手段,为出名费尽心机,翻跟斗、“下战书”,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诽谤攻讦他人,标榜抬高自己,无所不用其极,践踏法律红线,丧失道德底线,完全背离了法治精神,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和执业环境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对那些“害群之马”,如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听之任之,久而久之,让违法者得利,使守法者寒心,必将带来“破窗效应”,“劣币驱逐良币”,对法治建设带来破坏,动摇司法的公信力。

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也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畅通申诉复议等渠道,完善纠错救济机制,探索给予犯错律师改过自新的机会。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支持律师大胆依法履职,共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湖南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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