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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民”?广州律师微信圈不当言论被公开谴责
6月7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召开“全省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新闻发布会,盘点全省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成果,公布维权中心的典型案例以及投诉中心的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律师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被处分的案例,特别提醒律师朋友注意。
广州市律师协会因王思鲁律师发表不当言论影响律师行业形象,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
2018年2月4日,时值春节前夕,王思鲁律师一行前往深圳办案,在返回广州的火车上,王思鲁律师通过微信昵称为“王思鲁:刑事大案律师”的微信号在朋友圈里发表——
老夫是和我们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壮刑事律师团队肖某某、金某某等核心成员到小平划了一个圈的地方调查取证及与众当事人沟通的,没想到返程只能站着。据说是遇上了城市中的贱民返乡潮。
"
等言论。
该言论迅速在网络等自媒体上传播,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经广州市律协及时向与王思鲁律师同行的人核实,情况属实,王思鲁律师的行为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有损律师形象。
广州市律协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就王思鲁律师的行为主动启动调查程序,王思鲁律师对该事实予以承认。
广州市律师协会认为,王思鲁律师通过微信号在朋友圈里发表“贱民返乡潮”、“和贱民同伍”等不当言论,有违律师职业道德,严重影响律师行业的形象,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十五条、《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广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王思鲁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来源:广东律师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