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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证明你还要开吗?江苏户籍、首次申请律师执业,无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品行良好证明

孙记者 律媒智库 2021-09-27


 据交汇点消息 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8月1日起,江苏户籍、首次申请从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执业的人员,无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品行良好证明。

《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现实操作中,不少申请人为了开“无罪证明”,东奔西跑多次,办理花费大量时间。

近年来,在北京、上海、江苏等8个地方和公安部、司法部、人社部等6个部门,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从实践看,“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程度地存在。

6月29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部长傅政华说,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这不仅有利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而且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再让老百姓为个证明东奔西跑!”

江苏省司法厅根据国务院和司法部要求,积极推进减证便民,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现与公安系统建立对接可核查申请人犯罪记录信息,无需相关人员提供犯罪记录证明,免去行政相对人往返派出所之痛。同时,以个人承诺的形式取代品行良好证明,发现证明不实,将与个人信用体系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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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日报】的消息,在开展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辽宁省于近日公开曝光了辽宁省律师协会强制实习生出具无法律依据证明等13起破坏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辽宁省律师协会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通过司法考试的实习生出具“无业证明”,未落实国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已责令立即取消,并在全省司法系统和律师协会全面清理类似证明。

通报指出,这说明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到位、私设门槛、服务企业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个别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担当、官本位思想严重,甚至以权谋私,不仅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也损害了全省营商环境。

经【朝酒晚茶】了解,江苏并无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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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实习生出具“无业证明”,辽宁律协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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