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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件“小事”,全国律协新闻发布会首次邀请南京会长出席

懂律师的记者 律媒智库 2019-08-28

今天(9月29日)上午,全国律协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利军的出场成为亮点,不仅因为他来自地方协会,更因为他向全国媒体朋友通报了一件常被律师忽视的细节小事——律师出庭规范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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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厚爱,既体现在敢于举旗亮剑大是大非问题,也体现在善于提醒关爱工作执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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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军介绍,近年来,南京律协认真贯彻“严管厚爱”精神,时刻“挺”在前面,主动采取措施,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打造真正律师之家。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

近期,南京律协收到一起被告原告律师在参与开庭时未着律师袍的投诉,认为原告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处分规则》)的规定,要求协会给予处分。

早在2002年全国律协就出台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法庭规则》),对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的着装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江苏省和南京市也有相应的规定。

这些规定得到了广大律师的拥护和支持。大家普遍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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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庭着袍,不仅是一个形式,更承载着深远的意义。它体现了律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能够提升律师的职业形象,提高律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维护法庭的神圣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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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受主客观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些规定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一些律师认为相对于违反诉讼规则、干扰法庭秩序和侵害当事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不着律师袍出庭是小事情,无伤大雅。

对于投诉,我们也能想象和理解投诉背后复杂的深层次原因。

张利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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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连这种小事都不能按规范要求做到,依法规范执业便无从谈起。古人云:冠必正,纽必结。这足以说明古人对正衣冠的重视,作为职业法律人的律师,更应该注重自己的仪表形象和职业规范。于是,我们决定“小题大做”,严肃律师出庭着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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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协依照《处分规则》,对相关投诉依规进行了处理,对涉事律师进行诚信提醒,同时向全体会员发出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市律师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着律师袍出庭。从2018年10月1日起,对于违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而受到投诉的律师,协会将按照《处分规则》给予行业处分。

在严格要求会员遵守《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同时,南京律协采取措施为律师出庭着袍提供更多的方便,凸显律师职业的法律共同体属性。

一是2016年新的《法庭规则》发布后,迅速通知和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认真学习《法庭规则》,深入领会和掌握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法庭规则》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求律师于2016年5月1日起统一着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徽章参加庭审。

二是迅速与江苏省高级法院和南京市中级法院积极协商,向省高院和市中院配送了一定数量的律师袍供出庭律师应急使用,并会同各区律师工作站协调各区人民法院建立律师袍应急使用制度,为有条件的法院配送一定数量的律师袍供出庭律师应急使用。

三是自2016年始,每年为新执业律师定制、配发律师袍,减轻新执业律师经济负担,进一步培养新执业律师的职业尊荣感和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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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事抓起,细节中彰显严管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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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军介绍,规范律师出庭着装问题,是南京律协贯彻严管厚爱的精神,以行业维权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关爱律师民生工程,营造优化律师业发展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营造真正的律师之家,南京律协还做了这样一些工作:

一是对协会秘书处部门工作室办事服务窗口进行功能改造,打造开放式服务窗口,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提高会员对协会执行机构的满意度。

二是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实习人员申领《实习证》办理流程,力争实现即时办理、“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更好地服务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打造律师行业服务新高地。

三是在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并设立“南京律协慈善基金”,对患有重大疾病、生活困难、或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的律师会员及其家属开展募捐活动,进行救助;对协会和会员制定的扶危、济贫、助学等对象开展募捐活动,进行救助;通过这一捐赠平台,聚集律师的慈善力量,弘扬博爱精神。平台建立后成功为我市身患肝癌的郑清芳律师、身患白血病的张广璐律师之子张梓铭发起募捐活动,帮助他们共渡难关。

四是对南京各看守所周围的违规宣传推广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规范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宣传推广行为,提升南京律师行业品质。

五是推行会长集中工作日制度,除日常律协安排工作外,每位会长、副会长每周集中一天专注为协会事务服务并以此引领理事和委员会主任更多时间为协会服务。引导整个行业的力量动员起来,实现大家的协会大家办,更好为全市律师服务。

摄 影:王建军

公众号指导单位:江苏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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