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南京把“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建在了律师协会
1月21日上午,律师朋友期盼已久的“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正式试运行。
南京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位于南京市律师协会办公地点的一楼,总面积为537平方米,设有身份核验区、等候休息区和会见区。现建有12个远程会见室,同时预留了9个会见室的改造空间。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律师远程会见,对提高律师会见效率,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北京等地也进行过一些尝试。比如,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在已经建设完成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分局开始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律师可以在公安派出所,通过公安机关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与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
“公安机关把律师远程会见场所放在律师娘家——律师协会,这在全国还是第一家,体现了南京公安敢为人先的胆识,展示了南京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蔺瑸兴奋地说。
蔺瑸介绍说,如果按照每天每间接待6名律师的最大化运行,每天可接待会见律师126名。目前,试运行阶段先行开通了对接市看守所的两间视频会见室。
“远程律师会见系统方便快捷高效、规范安全细致,将大大缓解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刘儒香律师成为体验远程会见的第一人,她激动地说,我们在体验高科技力量的同时,深深感受到南京律协开拓创新务实的精神,也特别感谢南京监管支队的大力支持,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会见难不断动脑筋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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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陈豪律师也第一批使用了远程会见系统。他说,便捷的视频会见节省了繁琐的排队流程,体验到高效的会见效果,大大节省了律师的时间成本。同时视频会见的方式也会有效避免律师会见可能存在的执业风险。感谢精准、高效、便捷的远程会见系统,为南京公安监管与南京市律协点赞!
当天,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辉,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武林等视察远程会见中心,并举行座谈。
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表示将从法律规范、运行规范、管理规范、制度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方面做好中心运行管理工作,体现南京的水平。
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主任侯成林提出,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要进一步规范化,完善会见流程和制度;加强制度执行;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武林指出,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是执法活动的,要抓紧完善制度,定人定位定责;要加强中心日常管理,主动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中心试运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要边试行边改进。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辉指出,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是南京警律和谐法律共同体建设的硕果,希望律师爱护这一成果,在会见过程中自觉遵守执业纪律。陈辉希望,远程会见中心要在试运行的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在磨合中解决问题,做到制度严密性、运行保障性,将中心做成经验,在全市、全省、全国推广。
江苏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马泉,江苏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副总队长蔡虎,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葛晓东、副支队长王军民,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贾政和、秘书长蔺瑸、副会长席超,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主任鲁民等参加视察座谈活动。
据介绍,律师远程会见分为预约、核验、等待、会见四个流程:
1网上预约和确认需要进行远程会见的律师应当提前一天通过公安监管公众号进行预约并等待看守机关的批准确认,被确认后方可到中心进行会见。
2身份核验律师应当提前15分钟到达会见中心,并在前台进行身份核验,包括人脸识别和证件核验。在前台设有两名工作人员,市监管支队派来的警官同志负责身份核验,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协助。
3等候叫号身份得到核验后,会见律师可以在休息区等待叫号。休息区设立了书吧、水吧、自助储物柜和复印机,供等候的律师使用。会见时,律师应当将手机存入储物柜。
4会见听到叫号后,律师应通过设有人脸识别设备的闸机进入会见区。在这卡口,设有监控和监督岗,有两名工作人员值守。律师通过闸机后,经人脸识别进入会见室,在会见终端控制器上再经人脸识别后,即可与委托人进行远程会见视频通话。
会见结束后,律师可在控制器上触摸“结束会见”对话框,提请值班警力通知提押民警将被会见人员带回。被会见人员不被带回,会见律师无法自行开门离去。
温馨提醒:在试运行阶段,远程会见仅对南京市执业律师开放;远程会见不适用初次会见;远程会见时间暂定为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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