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云集!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暨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年会在连云港召开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必新江必新肯定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及连云港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法治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取得的可喜成效。他指出,进入新征程,要坚持科学立法,完善宏观治理规划,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上要讲究各种价值的平衡,把握生态损害赔偿精准化原则,坚持恢复性生态修复模式,科学运用环境资源裁判方式及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治理。要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学、经济学、法学等有关自然的科学知识,积极吸纳各方面人才参与有关活动。要尽快完善环境资源鉴定评估体系,科学使用生态修复基金,研究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经验做法,为科学立法提供参考。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夏道虎夏道虎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江苏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融入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忠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创建环境资源审判“9+1”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持续更新司法理念,首创“技改抵扣”“分期付款”等裁判新规则和“异地补植”“劳务代偿”等执行新方式,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形成环境资源审判“江苏模式”。他强调,要切实强化研讨会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再上新台阶,为推进美丽中国、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王腊生王腊生指出,连云港在全国率先制定海洋保护三部曲,包括海洋牧场建立、海岛服务能力建设等,在跨域生态环境立法方面走在前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生态文明保护建设的需求为导向,促进研究活动的规划与落实。要在关键领域做好江苏研究,紧紧围绕江苏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具体研究,有针对性、预警性提出生态环境防治保护的建立和对策。他强调,要积极培育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生态环境研究的人才队伍,大力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门人才。
连云港市委书记
方伟方伟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作为国家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近年来,连云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眼于“山水林田湖草”大系统,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先后出台10多部地方性法规文件,在全国率先构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服务大局取得了显著进展。此次研讨会在连云港召开,必将为连云港实现新时代的“后发先至”带来更多有益启示。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蔡绍刚 主持会议蔡绍刚表示,2017年以来,连云港法院通过设立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灌南模式”品牌,在江苏创出诸多“第一”:第一个实现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新机制,第一个实现“庭按院建”要求,建成全新“智慧化”法庭,第一个实现生态修复由个案到类案修复再到项目化修复全覆盖机制,第一个建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修复基地,用创新践行生态优先,用司法呵护绿色发展。
蔡绍刚表示,下一步,连云港法院将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的理念,不断深化环资审判机制创新与发展,进一步推进环资审判专门化建设切实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审理程序与裁判规则,切实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有效拓展司法公开广度与深度,运用多种手段宣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关切,为全市勇担新时代“后发先至”新使命,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王树义,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省法院原一级巡视员刘亚平,南京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连云港市委常委、秘书长黄远征,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振峰,南京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朱建新及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教授、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小冰等专家领导出席研讨会。
来自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南京环资法庭及全省各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在法院的分管院领导、法庭负责人,专家学者,律师代表齐聚一堂、建言献策。
主旨发言阶段,围绕环境司法、生态法治观、跨域污染协同治理、环境资源审判体制等不同方面,江必新、王树义、王腊生、蔡绍刚、刘小冰及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迎,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晋海,灌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作了精彩论述。在研讨阶段,十多位专家学者和审判一线法官也纷纷提出了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的真知灼见。
江必新一行还调研了连云港市司法执行基地和连云港中院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少年家事审判法庭、院史陈列馆等场所。
与会代表考察了连云港海洋牧场并进行了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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