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第三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扬州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南京师范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扬州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和《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主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执行委员会召集人张文显教授致辞并作主旨演讲。张文显代表中国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及全国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研究机制,向第三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学术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对研究中心将来研究成果的产出提出希望。
依据本次研讨会中“党的二十大重大理论创新”这一议题,张文显教授以“党的二十大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词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总揽全局、深入透彻地对二十大报告进行理解和把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本次研讨会的展开。
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致辞,他对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就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前列;二是在传承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走在前列;三是在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上走在前列;四是在强化研究中心自身建设上走在前列。周继业强调,研究中心作为省法学会研究阵地的排头兵,要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推动研究中心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领域持续产出无愧于时代的高水平成果。扬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扬州市法学会会长张耀武代表扬州市委、扬州市委政法委和扬州市法学会对于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表示本次学术研讨会必将形成一批丰硕的理论成果,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也必将激励扬州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扬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周如军致欢迎词,他代表扬州大学向参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同时表示本次高层次学术交流研讨盛会将有力推动学术前进和发展。
大会开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公丕祥教授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宋长健,扬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承堂教授,以及来自高校、研究院所、人大、法院、检察院等系统和单位的1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分为大会主题报告与大会主题交流两部分进行。其中大会主题交流分为三个单元展开,三十多位专家教授、青年学者参与报告交流。
主题报告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夏锦文教授主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原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执行委员会秘书长黄文艺教授,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教授,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分党组副书记、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研究所所长王腊生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扬州大学法学院蔡宝刚教授,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努力构建和创立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学教育理论”“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脉络与走向探析”“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数字社会的治理与法治”“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四维之要”“注重诉讼权利保障与提升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习近平国家安全法治理论与国家安全法治现代化建设”,分别作了主题报告。
第一单元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司法改革与现代化研究所所长谢国伟研究员与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曲昇霞副教授主持。
东南大学法学院杨春福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吴英姿教授、江苏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钱宁峰研究员、江苏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刘同君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春业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教授、江苏大学法学院江雪松教授,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价值”“论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的长效机制”“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观”“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要素观”“法治视野下二十大党章的修改”“论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国家建构模式转型与发展的贡献:基于历史的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同推进’与‘一体建设’的关系论要”,分别作了专题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何柏生教授,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进行了评议。
主题交流第二单元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蔡道通教授与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永明副教授主持。
上海师范大学王奇才副教授、江南大学叶敏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郭晔副教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梁鸿飞副教授、南京财经大学王娅老师、常州大学张雷老师、北京师范大学边慧亮助理研究员、浙江农林大学韩业斌副教授就“新时代中国法典化的方法论思考”“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构建思路探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三个理论支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公职人员法治教育的应然、实然与必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传统法律文化观”“我国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法律伦理基础问题研究”“我国跨行政区域法律实施难题及其破解”,分别作了专题报告。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镭教授、扬州大学法学院杨昌宇教授进行了评议。主题交流第三单元由唐宏强研究员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养军副教授主持。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高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储超、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孙悦、扬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佳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锦超,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理论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守正与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检察体制改革理论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公平正义观的实践路径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数字经济监管的路径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和主要经验”,分别作了专题报告。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助理瞿郑龙副教授、金陵科技学院科技处副处长沈凌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闭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方乐教授主持。
本次年会共收到论文53篇,论文评奖采取专家盲审方式,共有10篇论文获“青年优秀成果奖”。颁奖嘉宾为年会论文获奖代表颁奖。
南京审计大学原校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
“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旺洪教授作会议总结,提纲挈领地回顾了研讨会中的交流成果。
刘旺洪表示本次会议呈现出四个特点,其一,会议论文集中度高,多领域、多角度、全方位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其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实践性;其三,会议形式开放包容、各抒己见,新论迭出、精彩纷呈;其四,较好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研究要与法治人才和法学教育深度融合的精神,学术研讨的过程就是人才培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