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虚假夸大宣传!律所:技术公司自行拟制的模板;司法局:律所管理不当、监管不力
导读
律所官网中存在“50+律师为您服”“主创团队全球合伙人”等夸大、虚假宣传。
律所辩称:技术服务公司自行拟制的模板,留存电话、地址等信息均不是律所真实信息。
司法局:律所管理不当、监管不力,给予警告的处罚。
2024年6月,西安市司法局对这起律所网站虚假宣传案作出行政处罚(市司罚字〔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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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司法局在调查赵某某对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投诉过程中,查明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官网中存在“50+律师为您服”“主创团队全球合伙人”等夸大、虚假宣传内容。
3月6日,未央区司法局向西安市司法局建议给予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6日,西安市司法局约谈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律所官网中存在“50+律师为您服务”“主创团队全球合伙人”夸大、虚假内容予以认可,但表示律所没有虚假宣传的意图,官网内容为西安易捷讯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自行拟制的模板,留存电话、地址等信息均不是律所真实信息。
西安市司法局认为,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官网上存在“50+律师为您服务”“主创团队全球合伙人”等夸大、虚假宣传内容,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4月18日,西安市司法局向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送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4月22日,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提交陈述书,申辩其官网呈现的内容均是西安易捷讯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原始设计模板,设计内容和素材并非律所提供。网站上留存的电话和地址均是模板内容,并非律所的实际地址和联系方式。网站未开发建设完成,未投入使用,且律所没有通过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的意图。
西安市司法局认为,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虽辩称其官网尚未正式建设完成,但经搜索,已公开可见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应对本所发布宣传广告的真实性负有责任,且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并未明确终止与西安易捷讯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及要求西安易捷讯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架网站宣传内容。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负有管理不当、监管不力的责任,对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陈述申辩内容不予认可。
西安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对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给予警告的处罚。鉴于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能够及时整改、积极配合调查,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该律所负责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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