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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 | 南京市委聘任新一届法律顾问
7月18日,南京市委召开第三届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选聘马笑匀、刘 丰、刘 伟、张华民、李淑君、陈 斌、徐小兵、崔拴林8位同志为新一届市委法律顾问。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为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黎 辉主持会议。
近年来,市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党政专才+法律精英”作用,为法治南京建设和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去年年底,市委启动第三届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经过广泛推荐、慎重遴选和全面考察,确定了新一届市委法律顾问人选。
徐锦辉强调,健全完善党委法律顾问制度,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希望新一届市委法律顾问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担当,在市委依法开展决策、推动中心工作、制定法规制度、联系服务群众过程中当好参谋助手,为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南京、推动南京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全力保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实施、服务法律顾问高效履职。
新一届市委法律顾问,有来自高校的法学专家,也有来自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大家一致表示,受聘担任市委法律顾问,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市委提供更加精准、可靠、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来 源:金陵长安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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