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法引领校园】城市与农村的裂痕——广场舞引发的思考
导读:本期再为大家推送一篇【渡法】的佳作,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5/8/21 渡灋
都说现今社会存在城乡二元矛盾。城市与乡村在中国似乎成为两个难以调和相互对决的局域。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乡村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乡村,城市也不再是原来的城市。
以前提到乡村,一些中性与褒义的词汇飞跃到口边,现在渐渐的乡村没有了那些词的“灵”。乡村已经渐城市化:这里不再是马路不同,交通发达,出行便利;手机等电子设备也普及,成年人人手一部手机已不成问题,信息流通更快,不仅仅关注家长里短;进城务工越来越多,副业多了起来,反倒是种地的“纯农民”少了(不知道,以后是不是有大农场),人民的消费渐渐涨了,生活看似是高了。在基本的生活消费上,城乡差距减小,面对的消费对象大部分是相同的,但是购买力却相差很远,高层次的消费需求差距更大了。
不仅在国内城乡有距离,在国外也是如此。或许因为国外的制度的平等与普众性,差距可以通过二次分配给予民众一般的满足感,不至于在两种生活群落中存在巨大的反差。但是我们生活的社会是很平等的,至少在共苦平等。福利制度倾向的是城市人口。在同案不同命成为历史的路上,同命仍然是不同价的。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的人城市人与乡下人面临的将是不同的赔偿标准,城里有城里人的赔偿标准,乡下人有乡下人的赔偿标准。有人说,防止某些人因为车祸致富。是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中,真的会有这样爱家的人。他(她)对于家庭的爱,他(她)的贫困导成非要通过丧命这种手段谋取利益,以养活家用,这难道不得敬仰?!生命只有一次,又有多少人肯、敢丢弃自己的生命,又是什么造成了他们贫困到非要走上自亡之路。制度本就不合理,还要用这些让人费解的理由为不合理的制度作解释,匪夷所思。
每个生命个体都是平等的。我们的宪法明文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生活中也总在倡导着平等观念,那怎么生命在意外中出现了不同价。是,如果,意外没有来,城市人与乡下人的生活水平可能存在差距,生产能力、消费能力存在距离,但是两个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乡下人可以通过自我努力成为城里人,城里人也有是乡下人的。户籍本是一种管理工具,而非一种身份宣誓。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只是出于管理的需要在现实中易于操作的管理手段,官本位、等级观念的封建遗留造成了对于特殊阶级的宠幸,扭曲了良好的制度初衷。现在的户籍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巨大的利益浮动空间,赔偿、就业、医疗、上学等等。户籍成为这些东西区分的立足点,而民众却无奈而又心安的接受。户籍存废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消掉此种等级差异的观念。
城乡之间存在差异是毋庸置疑的,两个地域是不同的群落发展的结果。城乡之间的差异造成了两种不同的文化特色,在娱乐方式上也有些许不同。
广场舞不知兴起于何时,但是像很多东西一样,在中国“疯”一样的扩散开来。不管是城市乡村,不管是台下还是台上都有它的影子。似乎这是一种极其健康的运动方式,官方也抛出来橄榄枝,一时“甚嚣尘上”。当城市如火如荼的开展时,乡下也后知后觉的开始了这项运动。在城市里有公园、广场,称为广场舞也名副其实。城市里聚集的大多为退休的老头老太,个个精神矍铄,衣着光鲜,伴着“带进儿”的歌曲摇晃着身子。一场舞下来觉得身子清爽不少,以后必然日日必到。乡下是没有这种娱乐性的广场的,更不要说公园。村子里的人聚集在村里较为宽阔的场地上,音响设备只有村集体临时购买的一套,村西头有了,东头就没有。衣服呢?刚开始都是自家的,后来村干部嗅到了“风气”就再次购买服装,这下设备是齐了。乡下在家里的都是种地的妇女,老的老小的小,年轻的很少出来跳的,不好意思吧。刚开始不会跳,让小孩子领着,稍年轻些的“不怕羞”的妇女带头,渐渐成规模。但也不是人人必在,日日必到。农忙了,干活就累到死,还有劲跳舞?
后记:
关于“广场舞”是好几个月之前留下的思考,当时好像是正值“广场舞”火,想说点什么但是懒得东西。现在写了与当时留下的情景不同,对于这个现象的思考大概与之前出现了偏离。有什么想法与思考还是及时记下才不至于忘却。
勤思、多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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