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二期(2019年)招生简章
为培养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工程高端人才培养的新格局,清华大学在2018年首次开设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2019年继续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地区、创新型企业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5.有两位与申请工程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对非全日制就读的意见等)。
招生计划
150名。报名
1.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2:00-10月25日12:00。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报名费:2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报名费不退还。
本项目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
1.递交材料:申请人在网上完成报名后,将《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报名登记表、所获各级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专家推荐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及所需附件在10月31日17:00之前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中心办公室(李兆基科技大楼B332-1)。
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相关领域材料审查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人进入面试。
3.相关领域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现场面试,择优录取。我校与拟录取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培养
所有录取学生均为非脱产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
学费标准: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
其他
招生领域、院系、指导教师相关信息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二期(2019年)招生目录》。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本项目博士生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进行查询;
2.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中心办公室(李兆基科技大楼B332-1),邮政编码:100084,电话:010-62771827,电子邮件:clgb@mail.tsinghua.edu.cn;
3.工程博士招生、培养工作的领域和院系: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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