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激励、知识生产效率与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法大民商经济法学院
在学术批评中增长学术友谊
——民商经济法学院“学术成长沙龙”第三期
“产权激励、知识生产效率与知识产权制度构建”成功举办
10月23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学术成长沙龙”第三期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6举行。本次沙龙主题为“产权激励、知识生产效率与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陈景善教授作为评议嘉宾应邀参与本期沙龙,对研讨主题进行评议。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相关专业硕博士生也参加了本次活动。
会议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飞教授主持。于飞教授在欢迎致辞中指出,“学术成长沙龙”是由我院教师提交未发表的论文,再由校内外的专家从学术前沿出发进行探讨与切磋,并提出学术批评与完善建议。真诚善意的学术批评只会增长学术友谊,因此“学术成长沙龙”力求实效,追求学术成长。
接着,主讲人冯晓青教授就其撰写的论文,从产权激励、知识生产效率与知识产权以及效率理念下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三个层面做了主题报告。冯晓青教授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和技术创新激励体制联系在一起,给予我们对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深层思考,也即将知识产权制度当做创新激励的机制、保障机制、协调机制,而促进创新与促进知识生产高度相关。冯晓青教授运用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概念和原理,解释了产权制度对于创新的激励功能,以及创新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在知识产权制度中,需要满足权利的保护和限制、专有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对价与平衡。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制度需要达到伦理理性和经济理性的价值结合,因此引入效率的价值理念,更加有助于知识产权制度实现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在评议程序中,四位嘉宾均从自己的专业和学术背景出发,针对冯晓青教授的论文发表了评议意见,进行了坦诚的学术批评。
李顺德教授指出,首先,需要把握好论文概念的统一性,在学术创新层面,可以提出不同的观点,但是要考虑所使用的概念是否得以让非专业的人也更容易地理解与把握。其次,需要准确阐明文章针对的核心现实问题、法理问题,使用最简洁明了的语言提出问题,再进行分析论证。最后,在具体内容层面,涉及到公共领域与专有领域对立的两个方面,需要在制度构建和提升知识生产效率方面进行更细致的论证。
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副院长指出:涉及到基本框架问题,文章是基于法经济学的讨论。在知识产权产权的制度设计中,知识生产的效率具有两个环节:对创造者本身是静态的效率;就从动态的效率而言,从跨越历史的角度,对社会整体生产效率的促进。文章中提到了许多有意思的观点,值得注意的问题在于,知识生产效率和经济学的效率有什么不同?以及文章第四部分具体建议方面,如何与前面推导的过程保持一致?
陈景善教授从专业编辑的视角,对文章的发表提出了建议,认为可以多在关键词方面进行思考,这也对文章发表后的引证率有所帮助。
于飞教授认为,文章在公共领域与专有领域的对立与平衡之上,试图用“效率”概念进行统一,并引入“自治空间”来保障效率实现;以上有使知识产权法学基本分析框架从利益对立与平衡的二元论走向统一的一元论的重要理论意义。但应避免形式上统一但实质上仍是二元分立的情形。法经济学适宜用于设立规则,更适合在立法领域发挥作用,而非裁判案件;文章应当考虑如何对司法裁判起到更现实直接的作用。
冯晓青教授最后总结,首先感谢各位评议嘉宾的精彩发言,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同时,他归纳了评议专家提出的问题并希望在进一步完善中认真解决。
本次学术成长沙龙在轻松愉快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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