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 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北京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本区户籍的人员招考。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学习满一年,新近回国”且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8、《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如何理解?
《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考简章》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9、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0.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只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1、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2、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
13、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4、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5、 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区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11月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2年11月以后出生)。
市监狱管理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11月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16、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各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若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各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7、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8、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19、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
2019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8年11月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进行报考,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9:00至11月30日18:00。
(1)注册及身份确认: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新用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邮箱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须绑定手机、激活邮箱。再次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本人承诺等信息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
(2)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已成功注册并进行身份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阅读诚信承诺等考试要求,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提交本人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
(3)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二寸(34mm*45mm),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不能上传生活照、艺术照。
(4)提交职位申请:查询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提交报考职位后,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到问题及时咨询。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2018年12月2日0:00至2018年12月4日24: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以使用网银直接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宝支付。只有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
4、打印准考证
2018年12月11日9:00至2018年12月16日18:00
凡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考试科目及时间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两科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14:00-16:00。
6、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2月初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打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
7、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后,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2018年11月26日9:00至2018年11月3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人员可联系招录机关,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11月30日18:00至2018年12月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五、关于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包含选调生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各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将于2019年3月进行。报考人员可登陆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3、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4、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5、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9、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将按照好干部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
10、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九、关于《北京市各级记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9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 常见问题解答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1、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
2、如上述办法不成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者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各区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点击“人事考试机构”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姓名有误怎么办?
1、考生已注册,但未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可以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在“用户信息”栏目中自行修改。
2、考生已注册,并且已进行 “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显示的姓名中有错别字,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三、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2、审核通过之后。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四、照片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考生可在系统中重新上传。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上传。
4、考生已缴费。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5、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没有照片或照片不清晰,考生可在考前准考证打印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打印出的纸质准考证、电子版和一张纸质版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10号窗口进行核实、修改。
五、个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之外)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
4、考生缴费之后无法修改。
六、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点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专题,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9:00和18:00(11月30日只更新一次,更新时间为9:00)。
七、选择居住地,会被安排到所选区域参加考试吗?
考生考试地点将根据考点情况统一安排。
八、关于网上支付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提交职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支付。报考人员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
1、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50元。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4、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
咨询电话:《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11月26日至12月3日工作日9:00-18:00
《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如发生变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