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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用风险管理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用风险管理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及《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切实加强我院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英语六级,本科平均成绩或绩点较高,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优秀学生。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总体要求

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复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

 三、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法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肖冬梅

副组长:黄德华、欧爱民、顾敏康

成员:王国征、李蓉、黄明儒、张全民、张义清、彭熙海、吴勇、刘友华、蔡高强、胡军辉、肖伟志

各专业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每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1、 招生计划

学院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

学习方式

计划招生总人数

接受调剂专业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学术型










030100










经济法学

全日制










9


接受调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民商法学

8

诉讼法学

28

法律史

6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8

刑法学

10

法学理论

8

国际法学

8

知识产权法

15

专业型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19

接受调剂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10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75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10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专业型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12

接受调剂

备注:1.以上名额包含推免生;

   2.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五、复试的具体要求

1、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初试情况,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030100法学专业及0351法律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为总分320分,均接受调剂(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要求本科为理工科),接受调剂的分数线要求为总分320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035102法律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为总分320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接受调剂,接受调剂的分数线要求为总分320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

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专业、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接受调剂的二级学科参加复试,但须经相关学位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放弃参加原报考方向的复试,于3月3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到法学院203办公室。

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复试按照不同方向各自进行。

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复试按照不同方向各自进行。

2.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须按照我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带相关证件进行报到,报到后及时联系复试秘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后续工作。

3.各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4.资格审查:请按照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另外还必须携带本科期间成绩单及专业成绩排名证明(需加盖公章),如有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请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日8:30-11:30,到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如因材料不全或不实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5、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各二级学科专业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6.复试时间安排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入学考试复试安排表

专业

科目

时间

地点

学术型法学硕士(笔试包含法律(非法学))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考试

4月1日晚上19:00—21:00

法学院东附楼一楼会议室


专业课考试
(笔试)







4月1日下午
16:00—18:00






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史
逸夫楼312


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
逸夫楼409


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律(非法学)
逸夫楼411


面试


4月2日上午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法学院公告栏


注意:

(1) 复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略有微调,请密切关注法学院公告栏的公告信息。

(2)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请提前10分钟到考场查看安排。复试的同学请及时查看法学院公告栏复试时间地点的安排;

(3) 综合面试请各考生提前15分钟到复试秘书处签到;

(4)小语种(日、德、法等)考生请4月1日上午到法学院203办公室找言老师确定考试安排。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型)入学考试复试安排表

法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学院


















法律硕士(非法学类全日制)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4月1日晚上19:00-21:00

法学院东附楼202教室

专业课笔试


4月1日下午

逸夫楼411


16:00-18:00

专业面试

4月2日上午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法学院公告栏

法律硕士(法学类全日制)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4月1日晚上19:00-21:00

法学院东附楼202教室

专业课笔试


4月2日下午

逸夫楼三阶、四阶

15:00—17:00

具体分班见考场安排

专业面试






4月3日上午

立法法务:法学院308会议室


8:30—11:30

4月3日上午

民事法务:法学院306会议室


8:30—11:30

4月3日上午

刑事法务:法学院305会议室


8:30—11:30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4月1日晚上19:00-21:00

法学院东附楼202教室

专业课笔试


4月2日下午

逸夫楼三阶、四阶

15:00—17:00

具体分班见考场安排

专业面试


4月3日上午

法学院307会议室


8:30—11:30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法律硕士(全日制)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4月1日晚上19:00-21:00

法学院东附楼202教室

专业课笔试


4月2日下午

逸夫楼三阶、四阶

15:00—17:00

具体分班见考场安排

专业面试


4月3日上午

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


8:30—11:30

(1)复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略有微调,请密切关注法学院公告栏的公告信息。

(2)小语种(日、德、法等)考生请4月1日号上午到法学院203办公室找言老师确定考试安排。

(3)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请提前10分钟到考场查看安排;专业面试各考生面试请提前15分钟到复试地点找复试秘书签到。  

专业课笔试内容由各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7、成绩核算

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加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a.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各为100分。

b.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6 = A

复试成绩B =(B1(专业笔试成绩)*1/4+ B2(综合面试成绩)*1/2+ 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4)*0.4

c.最后总成绩C = A + B


 录取

(1) 录取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2) 复试录取阶段确定指导老师,具体由各学位点进行安排。

9、公示制度

我院将复试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10、缴费、体检等其他事宜请参照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医院体检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共计10天,体检需空腹。 

六、奖学金参照《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湘潭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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