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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7个专业培养方向)

2019级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划分专业培养方向的通知


按照北京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学生入学后将按专业培养方向进行培养。参与专业培养方向划分的学生,须是参加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推荐免试和全国联考招生且被初取为全日制形式的学生。现将分方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培养方向设置

2019级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初步确定设置7个专业培养方向,即:商法、国际商法、金融法、经济法(财税法)、电子商务法、民商事争议解决、经济法(市场竞争法),分别依托在商法研究中心、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电子商务法律发展研究基地、纠纷解决研究中心、竞争法研究中心。每个专业培养方向的录取名额不超过15名。

各研究中心和方向介绍、选拔办法等信息,请参阅下述通知中的相关附件(http://www.law.pku.edu.cn/xwzx/ggtz/zsjx/96087.htm)。

 

二、分方向工作的相关安排

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划分专业培养方向宣讲会,由各专业培养方向的老师介绍情况(凯原楼报告厅);

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申请人向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申请表、个人陈述、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 TOEFL / GRE / 雅思等),以及其他相关成果和业绩证明;

5月22日(星期三)前,由各研究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组织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5月31日(星期五)前,法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培养方向录取结果。录取名单公布后,不得再进行调整更改。

 

三、其他说明和注意事项

1. 分方向工作将与学校的招生“资格复审”和“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如未被正式录取,所分方向亦自行失效;

2. 为确保每位同学均能进入专业培养方向,请同学们在申请表中务必填写第一、第二志愿两个方向,并在申请表中明确说明是否服从调剂;

3. 有的专业方向除了审查申请材料外,可能还会组织面试,请随时关注法学院网站的面试通知;

4.入学后,请同学们按照各自专业培养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选课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19日

 法律硕士(法学)经济法(财税法)方向 教学计划

课程性质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全校公共必修课     (4学分)

30810010

一外英语

2

第1、2学期均开

学校统开

02916912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2

第一学期(秋季)

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请修“中国概况”

61410008

中国概况

专业必修课(15学分)

02912630

经济法总论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7730

财税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7720

财税法案例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850

国际税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453

法律写作与检索

3

第二学期(春季)

二选一

02910081

法学论文与方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专业限选课(9学分)

02916370

财税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0412

公司财务与法律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180

并购与重组

2

第一学期(秋季)


02912670

企业与公司法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0740

民法总则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03030

行政诉讼法原理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2750

金融实务与法律

4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480

合同法实务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270

金融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任选课(4学分)

学生可从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库中或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任选课学分。

毕业实习(3学分)

毕业实习即专业实习,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为期4-6个月的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期末之后。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需及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具体要求请见“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实习的规定”。

毕业论文(6学分)

法律硕士学生的毕业论文,可以是学术性论文,也可以在课堂学习和专业实习的基础上,以实习报告的形式撰写。实习报告可以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关于实习报告写作的具体要求请见“法律硕士实习报告写作规范”

备注

须修满至少合计41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限选课9学分,任选课4学分。除此之外,还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法律硕士(法学)电子商务法方向 教学计划

课程性质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全校公共必修课     (4学分)

30810010

一外英语

2

第1、2学期均开

学校统开

02916912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2

第一学期(秋季)

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请修“中国概况”

61410008

中国概况

专业必修课(14学分)

02916200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专题

4

第一学期(秋季)


02916201

电子商务监管专题

2

第一学期(秋季)

与02916602政府监管理论与实务合上

02916202

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6191

民法案例研习

3

第一学期(秋季)

本科已修读过《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同学,可选备选课程替代。

02911962

民事诉讼案例研习(备选)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756

刑法案例研习(备选)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453

法律写作与检索

3

第二学期(春季)

二选一

02910081

法学论文与方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专业限选课(10学分)

02912700

证券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670

企业与公司法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480

合同法实务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780

金融商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6642

侵权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02

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50

竞争法专题

2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240

行政法原理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021

专利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022

商标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23

著作权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300

反垄断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6950

国际税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7730

税法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170

外国税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32

破产法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134

票据法

2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042

保险法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31

信托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80038

专业英语

2

第一学期(秋季)

英文课程

02910033

国际金融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任选课(4学分)

学生可从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库中或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任选课学分。

毕业实习(3学分)

毕业实习即专业实习,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为期4-6个月的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期末之后。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需及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具体要求请见“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实习的规定”。

毕业论文(6学分)

法律硕士学生的毕业论文,可以是学术性论文,也可以在课堂学习和专业实习的基础上,以实习报告的形式撰写。实习报告可以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关于实习报告写作的具体要求请见“法律硕士实习报告写作规范”

备注

须修满至少合计41学分,其中至少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限选课9学分,任选课4学分。除此之外,还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法律硕士(法学)国际商法方向 教学计划

课程性质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全校公共必修课     (4学分)

30810010

一外英语

2

第1、2学期均开

学校统开

02916912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2

第一学期(秋季)

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请修“中国概况”

61410008

中国概况

专业必修课(15学分)

02910033

国际金融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0093

国际投资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6191

民法案例研习

3

第一学期(秋季)

本科已修读过《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同学,可选备选课程替代。

02911962

民事诉讼案例研习(备选)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7380

国际贸易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453

法律写作与检索

3

第二学期(春季)

二选一

02910081

法学论文与方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专业限选课(9学分)

02910350

WTO法律制度研究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2670

企业与公司法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0104

国际私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030

商法前沿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134

票据法

2

第一学期(秋季)


02910103

海商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09100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原著研读

3

第二学期(春季)

英文课程

02916830

国际商事仲裁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480

合同法实务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850

国际税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6642

侵权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780

金融商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任选课(4学分)

学生可从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库中或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任选课学分。

毕业实习(3学分)

毕业实习即专业实习,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为期4-6个月的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期末之后。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需及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具体要求请见“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实习的规定”。

毕业论文(6学分)

法律硕士学生的毕业论文,可以是学术性论文,也可以在课堂学习和专业实习的基础上,以实习报告的形式撰写。实习报告可以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关于实习报告写作的具体要求请见“法律硕士实习报告写作规范”

备注

须修满至少合计41学分,其中至少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限选课9学分,任选课4学分。除此之外,还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法律硕士(法学)金融法方向 教学计划

课程性质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全校公共必修课     (4学分)

30810010

一外英语

2

第1、2学期均开

学校统开

02916912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2

第一学期(秋季)

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请修“中国概况”

61410008

中国概况

专业必修课(15学分)

02911270

金融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750

金融实务与法律

4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412

公司财务与法律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6191

民法案例研习

3

第一学期(秋季)

本科已修读过《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同学,可选备选课程替代。

02911962

民事诉讼案例研习(备选)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756

刑法案例研习(备选)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453

法律写作与检索

3

第二学期(春季)

二选一

02910081

法学论文与方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专业限选课(9学分)

02912700

证券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670

企业与公司法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480

合同法实务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780

金融商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860

中国合同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英文课程

02911032

破产法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134

票据法

2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042

保险法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31

信托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033

国际金融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任选课(4学分)

学生可从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库中或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任选课学分。

毕业实习(3学分)

毕业实习即专业实习,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为期4-6个月的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期末之后。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需及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具体要求请见“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实习的规定”。

毕业论文(6学分)

法律硕士学生的毕业论文,可以是学术性论文,也可以在课堂学习和专业实习的基础上,以实习报告的形式撰写。实习报告可以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关于实习报告写作的具体要求请见“法律硕士实习报告写作规范”

备注

须修满至少合计41学分,其中至少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限选课9学分,任选课4学分。除此之外,还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法律硕士(法学)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向 教学计划

课程性质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计划开课学期

备注

全校公共必修课     (4学分)

30810010

一外英语

2

第1、2学期均开

学校统开

02916912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2

第一学期(秋季)

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请修“中国概况”

61410008

中国概况

专业必修课(15学分)

02910740

民法总则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三选一

02916902

物权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940

债权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6191

民法案例研习

3

第一学期(秋季)

二选一;如本科期间两门课程均已修,可以凭本科成绩单申请从专业限选或专业任选课中补选3分。

02911962

民事诉讼案例研习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80018

民事诉讼法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011

商事组织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453

法律写作与检索

3

第二学期(春季)

二选一

02910081

法学论文与方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专业限选课(9学分)

02910740

民法总则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6902

物权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940

债权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670

企业与公司法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460

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960

纠纷解决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480

合同法实务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6642

侵权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30

商法前沿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32

破产法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095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实务与训练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170

证据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任选课(4学分)

学生可从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库中或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任选课学分。

毕业实习(3学分)

毕业实习即专业实习,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为期4-6个月的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期末之后。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需及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具体要求请见“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实习的规定”。

毕业论文(6学分)

法律硕士学生的毕业论文,可以是学术性论文,也可以在课堂学习和专业实习的基础上,以实习报告的形式撰写。实习报告可以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关于实习报告写作的具体要求请见“法律硕士实习报告写作规范”

备注

须修满至少合计41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限选课9学分,任选课4学分。除此之外,还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法律硕士(法学)商法方向 教学计划

课程性质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全校公共必修课     (4学分)

30810010

一外英语

2

第1、2学期均开

学校统开

02916912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2

第一学期(秋季)

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请修“中国概况”

61410008

中国概况

专业必修课(15学分)

02911011

商事组织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030

商法前沿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31

信托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6191

民法案例研习

3

第一学期(秋季)

二选一

02911962

民事诉讼案例研习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453

法律写作与检索

3

第二学期(春季)

二选一

02910081

法学论文与方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专业限选课(9学分)

02912780

金融商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860

中国合同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英文课程

02911480

合同法实务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100

比较民商法

2

第二学期(春季)

英文课程

02911270

金融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032

破产法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134

票据法

2

第一学期(秋季)第二学期(春季)

本科未修过本课程的同学,请选第二学期课程。

0298001102911042

保险法

32

第二学期(春季)

本科未修过本课程的同学,请选修3学分的课。

02910412

公司财务与法律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0103

海商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7710

财政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450

法律与公共政策

3

第一学期(秋季)


任选课(4学分)

学生可从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库中或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任选课学分。

毕业实习(3学分)

毕业实习即专业实习,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为期4-6个月的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期末之后。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需及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具体要求请见“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实习的规定”。

毕业论文(6学分)

法律硕士学生的毕业论文,可以是学术性论文,也可以在课堂学习和专业实习的基础上,以实习报告的形式撰写。实习报告可以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关于实习报告写作的具体要求请见“法律硕士实习报告写作规范”。

备注

须修满至少合计41学分,其中至少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限选课9学分,任选课4学分。除此之外,还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法律硕士(法学)经济法(市场竞争法)方向 教学计划

课程性质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全校公共必修课     (4学分)

30810010

一外英语

2

第1、2学期均开

学校统开

02916912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2

第一学期(秋季)

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请修“中国概况”

61410008

中国概况

专业必修课(15学分)

02912630

经济法总论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050

竞争法专题

2

第一学期(秋季)


02910300

反垄断法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500

市场监管法律实务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6191

民法案例研习

3

第一学期(秋季)

本科已修过《民法案例研习》的同学,可选另一课程

02911962

民事诉讼案例研习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453

法律写作与检索

3

第二学期(春季)

二选一

02910081

法学论文与方法

3

第二学期(春季)

专业限选课(9学分)

02917700

财税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270

金融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2670

企业与公司法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620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研究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6642

侵权法专题

2

第二学期(春季)


02911240

行政法原理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756

刑法案例研习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80018

民事诉讼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170

证据法专题

3

第二学期(春季)


02910412

公司财务与法律专题

3

第一学期(秋季)


02911480

合同法实务

3

第二学期(春季)


任选课(4学分)

学生可从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库中或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任选课学分。

毕业实习(3学分)

毕业实习即专业实习,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为期4-6个月的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期末之后。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需及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具体要求请见“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实习的规定”。

毕业论文(6学分)

法律硕士学生的毕业论文,应当体现经济法(市场竞争法)的方向特色,进行多学科、交叉和偏实务的研究。

备注

须修满至少合计41学分,其中至少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限选课9学分,任选课4学分。除此之外,还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西北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经贸法律评论》中国知网采编平台正式开通!

2019年第二期《珞珈法思》与《党建与法治》周年纪念刊征稿启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 2019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 & 中科院遗传发育所2020级推免生(含夏令营)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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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

西藏大学关于查询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的通知

2019年厦门大学“国际大学生知识产权夏令营”招生简章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第八届金融专硕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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