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事实与证据国际研讨会·法学与历史学的对话征文通知
第二届事实与证据国际研讨会
法学与历史学的对话
2019年11月16-17日
中国 ● 深圳
征 文 通 知
继首届事实与证据国际研讨会——法学与哲学的对话,由国家“2011计划”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华东师范大学合作于2016年5月在上海举办之后,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拟于2019年11月16-17日在深圳联合举办第二届事实与证据国际研讨会——“法学与历史学的对话”。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提交会议论文。
1
会议议题
投稿论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
· 历史事实:法学和历史学的共同研究课题
· 历史学视域中的事实与证据
· 史学研究中的证据方法论
· 司法程序中的事实与证据
· 作为法庭认识论的证据法
· 历史事实认定的法学与历史学比较研究
2
会议论文提交办法及相关事项
1. 语言与格式
会议论文一律用中文和英文双语分别撰写,字数不限。中文版论文格式参见《证据科学》杂志注释规范(附件1),英文版论文格式参照Bluebook注释规则。
大会将委托国外权威出版社编辑出版论文集。
2. 截稿日期
中英文论文投稿截止于2019年9月10日,请将中英文论文摘要(不超过750字)及论文全文发送至icfe2019@163.com。通过匿名评审的论文,将于2019年10月10日前邮件通知。
3. 论文评审
会议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您的论文进行匿名评审。通过匿名评审的论文名单将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zh公布。论文全文将在参会者之间传阅。
4. 参会及注册
请通过匿名评审的论文作者于2019年10月15日前,填写参会回执,发送至大会秘书处邮箱,完成会议注册。会议免收注册费。
3
会议组织机构
1. 会议筹备委员会
张保生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主席)
满运龙教授,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主席)
罗纳德 · 艾伦 (Ronald Allen)教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学顾问)
王晴佳(Edward Q. Wang)教授,美国罗文大学历史系(史学顾问)
2. 会议秘书处
林静,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
王巍,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办公室
秘书处邮箱: icfe2019@163.com
会议主席致辞
事实是证据法学的逻辑起点,其具有真实性、经验性和可陈述性等特性。证据是与事实相关的信息,用于证明所主张事实之存在的可能性。审判活动始于事实认定,准确认定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证据是事实认定的必要条件,是联系事实客体与认识主体的惟一“桥梁”。证据法学是一门研究如何运用证据进行事实认定的法律学科,但事实、证据与事实认定是一个跨学科的课题,法学家们非常希望从历史家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中得到启发。我相信,历史学是一门证据科学,历史学和法学的研究内容都是对过去事实的证据推论问题,宗旨都是最大程度地还原历史事实。但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与证据法学还有很多差别,值得证据法学借鉴。“事实与证据:法学与历史学的对话”将把证据科学的跨学科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我们期望将来围绕“事实与证据”,还会有心理学与法学、语言学与法学、逻辑学与法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更多交叉学科的对话。
张保生 教授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会议主席
附件1
《证据科学》杂志论文注释体例
及参考文献著录格式要求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为方便排版,可以直接放在文章引注处,用【】标出,不必放在页脚处。建议给编辑部发两个版本。
2. 连续注码,注码序号格式为“1,2,3,……”。
3.文中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需要保留的致谢语请放在文末。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第×页。”或者“前引×。”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有“载”、“载于”等文字。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15.文中直接引用他人文献内容部分应当标注为楷体。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 顾肃:《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页。
2、论文类
2 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3 王人博:《宪政化中的儒家传统》,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制论衡》(第3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69页。
4 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5 [美]布莱克:《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郭星华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83页。
5、报纸类
6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7 《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8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9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0 戴炎辉:《中国法制史》,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9、网络文献类
有纸质版本的正式出版文献,尽可能引用纸质版文献,一般不要不引用网络文献,确实需要引用时,按照以下格式:9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毒品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19891.html,发布日期:2018-09-19;最后访问日期:2019-03-20
10、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名使用斜体,实词首字母大写;期刊名称使用斜体,实词首字母大写。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注意:以上的示例数字均为上标。
■ 排版 | 吴影跃
■ 编辑 | 吴影跃
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办法,最高奖24000元/人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清华大学“引路人才”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项目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2019)
南京大学2019年院系接收推免生夏令营和本科生开放日信息汇总
每月补助1万!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法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接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