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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


三、名额及岗位

计划招聘6人,均为书记员岗位。


四、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需相关法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

3.年龄为20周岁以上(1999年6月9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本人所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封面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同时,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xftzhb@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9日24时。邮寄材料的以收寄时间为准。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按照1:10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第四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组织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2.面试。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差额考察

1.综合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差额考察。根据工作需要赴被考察人选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至我庭工作,合同期2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以续签。


九、工资待遇及其他

薪资标准高于河南省当地法院同等条件人员待遇,并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奖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33号,邮编450047。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67551960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2019年5月21日

 

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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