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2019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100人)
中北大学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41年八路军总司令部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我党我军第一所兵工学校,被誉为“人民兵工第一校”。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国防科技优秀创新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点24个。工程学学科ESI排名位列全球前1%。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北大学2019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现将我校2019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积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时间及对象
招聘时间:2019年全年
招聘对象: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五、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00人,其中专技岗位85个、管理岗位15个,全部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中北大学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材料接收邮箱为:rsglk@nuc.edu.cn。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学校收到邮件后择优初审筛选,对通过初审筛选者,将通知本人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初审筛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等信息。
(三)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采取试讲、回答问题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人力资源管理处综合研判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中北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
(六)办理聘用手续
省教育厅将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中北大学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北大学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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