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第九届"杰出青年法学家"需要网络投票?
近日看到第九届"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网络投票的文章,而且很多人转发!吃惊!
可笑!很多法律人不知道是被各种投票整怕了,还是怎么的了?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基本法律素养都忘记了!
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悲哀!大家太习惯网络朋友圈的各种消息,以至于先转发再说,其他的都不重要。
其实问题很简单,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需要投票吗?绝对需要,毕竟是评选吗?但是我们网友有投票权吗?
当然有的,但是不好意思不是让你在网上去投票。这就像我们是国家的主人,难道我们每个人都要行使投票权吗?
对,有人民代表呢?同样的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也是需要代表。那么怎么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呢?当然是依靠评选办法以及公平公正的程序。
那么是谁在代表我们行使权利呢?当然是评选委员会。那么谁是评选委员会成员呢?问题很简单,看评选办法。
其实上面这几段话很得罪人。毕竟大家也都不容易,咱们也没有权利去批评他人,但是我们依旧发出上述评论的理由在于:形式化的投票正在一步一步的让中国教育走向深渊。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深受其害,我们见面不再是关心彼此的学习与学术观点,而是询问别人你帮我投票了吗?祝贺你投票获得了第一名!
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好了,多的不说,希望没有影响你的好心情,该拉票还是要拉票的,不过拉票之前还请研究一下评选办法。毕竟遵守规则成功的概率才更大!
第一阶段:评选委员会评选,首先对全体评选委员现场随机组成若干组,进行分组评审推荐;然后进行全体委员审议、记名投票,根据票数多少,确定前30名候选人进入第二阶段评选。
第二阶段:终评委员会最终投票产生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10名、提名奖获得者20名。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中,应有一定比例的法律界优秀人才。
生活很美好,同志们还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