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博士后招收通知
我院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已开始启动,根据我校博士后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现将具体法学博士后招收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收条件
根据学校规定,2019-2020学年我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招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招收主要针对以下三类人员:一是应届统分博士毕业生;二是已获得海外博士学位,留学回国且无工作单位人员;三是已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非应届统分博士毕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后。博士后进站后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
(二)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申请时获得博士学位应不超过3年,且应在2020年1月前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后申请继续作博士后的,须跨一级学科申报。
(四)申请者近5年内在CSSCI核心期刊上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具体要求和招收计划请参加附件1《2019-2020学年博士后招收意事项》和附件2《2019-2020学年法学院秋季学期博士后招收计划汇总表》。
二、申请流程
请欲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请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务必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法学院612办公室。申报材料目录请参照本通知第三项准备,具体流程和要求可以参考附件3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流程。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2室。
材料邮寄请选择顺丰快递,寄送材料请注明:申请博士后。
我院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审核申报资格后举行面试遴选,面试遴选时间另行通知。有关申报情况欢迎电话或邮件咨询。
三、申报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请先登陆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报、打印,并本人签字)
申请表务必填写正确的电话和邮箱,以方便通知面试遴选信息。
2. 博士后阶段研究计划(无固定格式,3000字左右)
3.《专家推荐信》(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导,其中一位应为申请者导师)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5. 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或专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结婚证及独生子女证等复印件
6. 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推荐意见
7.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鉴定材料
8. 科研成果清单(见附件4)及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单面打印,无需胶装)
★ 科研成果分类请参照附件人大2011年和2017年核心期刊目录
9. 辞职人员须提供辞职证明材料(可待通过遴选后再提供)
10. 体检相关证明材料(可待通过遴选后再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一式一份即可,科研成果复印件需要一式三份。
所有材料均需要用A4纸单面打印。
联系人:洪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82509220,82504808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9年12月2日
附件1:2019-2020学年博士后招收意事项.docx
附件2:2019-2020学年法学院秋季学期博士后招收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3:博士后进站申请流程(请参考).docx
附件4:科研成果清单.doc
附件5: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博士后招收阶段常见问题答疑.docx
附件6:人大核心期刊目录.zip
合作导师 | 在研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二级学科 |
王轶 | 构建科学化现代化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 |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大专项 | 民商法学 |
高圣平 | 中国农村土地权属制度改革研究 |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 民商法学 |
姚辉 | 中国债与合同法改革研究 |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 民商法学 |
林嘉 | 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社会法学 |
叶林 | 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研究 | 司法部项目 | 民商法学 |
杨东 |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与风险治理研究 | 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 经济法学 |
竺效 | 1.《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评估专题研究;2.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标准与制度设计。 | 1.生态环境部课题;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环境资源法学 |
肖建国 | 中国强制执行法体系研究 |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 | 诉讼法学 |
刘计划 | 刑事审判中心主义模式研究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 诉讼法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年(第二届)思索国际青年学者论坛暨上海高校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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