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法学院2020年海内外优秀人才招聘公告
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学院拥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培养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现设有法理与宪法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与比较法学、诉讼法学6个教研部和1个综合办公室,拥有1个法学综合实验室,1个图书资料室。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拥有专任教师43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9人,博士33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35人,其中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十大青年法学家等多人。
学院现设有扬州大学中国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和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拥有中国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二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法学专业2005年底被评定为江苏省省级特色专业,2012年被遴选为江苏省法学类重点专业建设项目。2016年江苏省“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考核验收中,法学专业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已形成廉政法治、司法文明、城市管理法制与区域法治发展等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学院设有“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区域法治文化”“江苏省优势学科——文化传承与区域社会发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苏中发展研究院”“婚姻家庭、反家暴诊所”“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等省级教学研究平台。近年来,学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50余项,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著作30余部,科研成果获教育部二等奖1项,省政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立法建议、智库报告等多项成果被各级人大、政府和部门采纳。
一、法学院招聘岗位和需求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科、专业(方向) | 学历 | 学位 |
法学院 | 教学科研 | 3 |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历学位 |
二、人才类别和薪酬待遇
(一)杰出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薪不低于150万元,其他待遇面议。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与以上相关人才学术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年薪不低于110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费300万元,科研启动费150-500万元。
(二)领军人才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入选者;以及与以上相关人才学术水平相当的领军人才。年薪不低于70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费200万元,科研启动费120-400万元。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与以上相关人才学术水平相当的领军人才。年薪不低于50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费120万元,科研启动费100-300万元。
(三)拔尖人才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双创计划”(双创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扬州大学特聘教授、扬州大学青年百人。年薪20-35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费30-80万元,科研启动费15-100万元。
(四)优秀人才
符合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业绩成果突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毕业于海内外著名大学并有良好科研业绩成果的优秀博士(博士后)。购房补贴、安家费20-35万元,科研启动费4-20万元。
(五)创新团队
学校鼓励引进优秀创新团队,对于在学科前沿领域已取得突出成就或具有显著创新潜力,以上述第一至三类型人才为带头人或核心成员的团队,除团队成员享受以上相应待遇外,根据实际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团队特别支持。
三、其他待遇
学校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省公开招聘条件的可以纳入江苏省事业编制,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学校在人才培养、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等方面将提供大力支持和政策优惠;学校根据人才类别和实际情况提供办公和实验用房、团队助手、住房、周转房、租房补贴、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支持条件和服务措施;在教学科研岗位无专业技术职务但科研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可享受副教授待遇。
符合扬州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地方人才经费政策。
四、引聘程序
(一)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至法学院(部门)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XXX+应聘学科(专业)+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
(二)学院(部门)根据人才引进工作程序组织资格审核(符合人才引进标准)、考核、考察(含师德师风)、公示等;
(三)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审议;
(四)学院(部门)通知审议通过的人员来校办理入职手续。
学校引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接受应聘申请。
五、学院联系方式
院长:0514-87971643; 邮箱:bgcai@yzu.edu.cn;
书记:0514-87971698; 邮箱:ypliu@yzu.edu.cn;
主任:0514-87971641; 邮箱:chenal@yzu.edu.cn。
六、人事处联系方式
(一)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引进杰出、领军、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
联系人:毕瑜林、叶苗;电话:0514-87971833;邮箱:rcb@yzu.edu.cn
(二)人事科(负责招聘优秀人才)
联系人:施俊、韩育志;电话:0514-87971876;邮箱:rsk@yzu.edu.cn
联系人:陈宗春;电话:0514-87971888;邮箱:bsh@yzu.edu.cn
联系人:刘红雨;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9;邮箱:ydfyrsc@yzu.edu.cn
扬州大学人事处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行政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