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发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正负面清单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通知》(教师〔2019〕10号)精神,切实强化师德规范,及时发现和纠正师德失范言行,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失范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师德师风理论和规范学习
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教职员工全覆盖认真学习师德师风相关理论和规范,强化师德师风意识。重点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西南政法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二、明晰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正负面清单
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的教育学习,使全体教师明晰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的正负面清单,弘扬立德树人的正面言行,知晓为人师表的基本底线,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一)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正面清单
1.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3. 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4. 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5. 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6. 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7. 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8. 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9. 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10. 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1.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 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 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 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 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 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 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 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 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三、开展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各教学单位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会议,对2019年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筹划2020年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全体教师对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师德失范行为逐项自查。在全面深入查找师德问题,摸清本单位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及苗头性倾向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即知即改,对师德失范行为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对苗头性言行予以谈话提醒,切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自查报告,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师工作部(勤业楼3014),电子版发送至309465497@qq.com。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7258387
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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