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宇航学院关于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办法和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1号)与《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函[2019]154号)的要求,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学院“双一流”建设工作,2020年宇航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实行“申请考核制”。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本年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办法和细则制定如下:
一、2020年博士招生政策变化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与学术型博士招生工作同时进行。即接受具有较好工程技术基础和较强工程实践能力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工程博士,录取类别为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对于“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工程博士招考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博士招考时间
宇航学院将在2020年3月14日-3月15日期间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三、选拔方式
2020年,宇航学院博士招生选拔实行“申请考核制”。其程序包括:考生申请、资格审查、学校统一英语考试、综合素质考核以及择优录取几个阶段。具体步骤为: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提出报考申请;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资格审查专家组,按照统一原则和标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经学院初审并上报研究生院复审;所有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均需参加2020年3月14日学校组织的英语统一考试(或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外国语科目(英语)考核的替代标准);参加完英语考试后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各学科方向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求,制定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四、招生工作组组成与分工
宇航学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总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中,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招生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各学科责任教授组成,秘书由研究生招生干事担任。根据学科方向布局,宇航学院共设5个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和择优录取工作。其中,小组组长由学科责任教授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学科全体博士生导师组成,各小组组成如下表所示。
五、监督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能够“公平、公正、有序、规划”的开展,招生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室与研究生院督导检查工作组的巡查与督导。
宇航学院成立招生监督保障工作小组,由教授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教授委员会委员担任组员,研究生招生干事任联系人。学院招生监督保障工作小组对各个环节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并接受考生申诉。
宇航学院申诉电话:010-68914521(赵老师)
六、招考工作流程与录取办法
1. 2019年12月20日-2020年2月21日接受普通学术型博士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以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
2. 考生需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报名材料按学校要求寄送至宇航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之后,学院将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研招处。最后,由研招处确认学生是否获得准考资格。考生提交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 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4)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已取得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的相关证明;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2)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含)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3. 通过研招处准考确认的考生,可于2020年3月10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参加博士招生选拔。
4. 所有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14日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统一考试。外国语成绩替代的考生需于2月24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成绩替代方能生效。
5. 2020年3月14日-3月15日,宇航学院各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将负责组织对已参加英语统一考试(或成绩替代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未参加学校统一英语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外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能力测评70分。具体内容、形式和要求如下:
(1) 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由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和需要自行规定测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包括专业外语应用在内的外语能力,形式上采取口试、专业文献阅读、翻译等考核方式。
(2) 综合能力测评
由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集体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评。主要考核考生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与专业基本概念、创新能力、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述能力在内的综合能力。测评过程中,充分考虑考生选报导师对考生培养潜质的评价。测评成绩由招生工作小组给出。
6. 宇航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以综合考核为主要依据,结合招生名额分配方案,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7. 进行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其它事宜参见《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红老师 联系电话: 010-68914521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理工大学宇航大楼531房间(请选择顺丰快递)
注:学校寒假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至2月20日,为避免报考材料丢失,请于非假期时间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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