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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方案

问津学术 2021-09-15

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空间活动与法律二级学科博士点,2020年可招生博士生导师8名。

2020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分为普通招考(考试入学)、硕博连读两类。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选拔方式及考试时间、报考内容

我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以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报考我院考生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2020年3月15日。

(二)、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

博士生招生选拔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2020年2月21日。

(2)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0日-2020年2月21日,请登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

2.材料提交

我校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的申请材料。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向我院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 、(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已取得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排名前五名),以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都需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查,不能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下一阶段考核及综合评价,并通过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四)、考试组织  

法学院综合考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考试工作部署下完成,学院负责考试的命题、考务、阅卷等具体工作的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在考试前通知给每位初选合格考生(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网站)。考生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携带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法学院综合考试。

考试地点: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关注法学院网站。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英语笔试、专业课知识考核、综合复试。

1、英语笔试科目为学校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三个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课一共两门,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名称与《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考试科目名称相同。  

3、综合复试。复试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成绩(合计3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地点:北京理工大学校医院

说    明:请在体检单上注明法学院

(七)、录取类别及相关事宜  

拟录取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博士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二、法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组组成

组长:郭德忠

组员:李寿平、张瑜、于兆波、张爱秀

招生工作组主要职责:对博士招考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招生全过程进行指导,对考核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与控制。

1、负责制定本院的复试方法;

2、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必要的培训;

3、负责审查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查资格复核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情况;

4、负责组织本学院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综合复试试题的命制;

5、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并将拟录取结果报研招办,经批准公布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负责招生过程的监督和保障(含保密要求)。

三、法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查小组

(一)初审成员:研究生干事

主要职责:

1、负责博士报考资格的审查,须将审查结果在《北京理工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对应栏内进行记录,并在记录表相应位置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为考生整理个人材料档案。

(二)复审专家组:责任教授及学科带头人

主要职责:

1、根据考生报考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学术基础、外语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2、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给出书面意见。报考资格复审专家组要建立集体讨论、集体决议、集体监督的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于复审不合格不予准考的考生应指出明确不足,并给出明确书面意见。

四、博士命题阅卷安排

严格按照研究生命题阅卷的有关规定,命题和阅卷人员事先签署保密协议书,并由学院集中组织命题和阅卷。

五、复试小组组成

1、复试小组成员要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复试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

2.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允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

3.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按照学校、学院复试考核内容对考生做出评价。

4.复试小组应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复核小组。

六、选拔评价标准及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

按照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法学院2020年招收博士生8人,包含统考生、硕博连读生。

(1)学院招生工作组依据考生整体考试成绩情况及我院招生名额确立初试单科分数线、总分数线;

(2)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及总分过分数线的基础上,学院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成绩,及博导当年录取名额进行评比,择优录取;

加权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3*50%

(3)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组依据上述条件,提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研招办,研招办批准后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2、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按报考条件核查拟录取考生的各项报考材料,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 缺少政审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政审不合格;

√ 体检结果不合格。

全体考生注意事项:

1.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于2020年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中心教学楼1444室。本人自送或邮寄(仅限EMS或顺丰快递)均可。邮编:100081,电话:68915601,收件人:孙老师。不能按照时间及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2.请各位考生提交纸质材料时务必另附一页纸说明报考的专业、方向、导师以及各科的考试科目,本人签字确认。(本页纸无固定格式)

3.复试需要携带的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⑤个人介绍及博士科研计划。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法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专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和专项计划生报考基本要求及需提交材料参照《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法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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