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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授予116人博士学位的决定
关于授予林东杰等同学博士学位、赵瑾等同学硕士学位的决定
2019年09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19年9月16日厦门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对2019年9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学位授予名单进行了审查和表决,决定:
一、授予林东杰等1人哲学博士学位;陈逸群等10人经济学博士学位;李佳飞等12人法学博士学位;周孟奎等1人教育学博士学位;田静等6人文学博士学位;刘伟彦等2人历史学博士学位;方权清等48人理学博士学位;赵豫洁等23人工学博士学位;吴隽等11人管理学博士学位;刘康宁等2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合计116名。博士学位争议期至2019年10月15日。
二、授予赵瑾等55人经济学硕士学位;朱珍瑤等1人法学硕士学位;蔡敏等3人教育学硕士学位;张晓春等9人文学硕士学位;侯志慧等57人理学硕士学位;李培等19人工学硕士学位;张晓旭等5人管理学硕士学位;段薇等4人艺术学硕士学位;合计153人。
授予黄荣等9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邹远辉等1人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黄文江等1人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胡丽琼等12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廖舒等5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周立立等7人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方可等42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兰光子等71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谢圣武等25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于诗卉等11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沈海燕等5人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林旭等5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合计194人。
附件1厦门大学2019年9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pdf
附件2厦门大学2019年9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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