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确定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美[2019]1699号),我院申报的“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入选第一批资助项目名录。“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依托我校海商法这一特色专业和前期积累的人才培养合作基础,旨在通过与英国、美国、意大利等国具有世界一流海事法律研究力量的高校建立国际化协同创新平台,联合培养能够支撑国家海洋战略实施、服务海洋交通行业发展需要、致力于国际海事法律教育的高精尖缺法律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精神,在为期三年(2020-2022年)的项目执行期内,我院可以自主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访问学者前往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美国杜兰大学、意大利热那亚大学从事合作研究,所需的相关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资助。此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是对我院多年以来在人才培养领域积累的国际合作基础的高度认可,也为我院进一步拓展人才培养的国际化程度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全国法学院2020年新年贺词
“立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四次例会在厦门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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