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20年度教师岗位招聘启事
一、学院简介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学科诞生于中国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20世纪90年代初。1994年4月安徽财经大学(原安徽财贸学院)法学系成立。2005年1月,法学院成立。法学院现开设法学本科专业,分法学和法务会计两个方向,法学专业为安徽省级一流建设专业。2007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专任教师54人。二十余年来,全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和核心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近百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余项(包括重点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00多项,获得省部级奖20余项。
法学学科是安徽财经大学三大主干学科之一,在安徽省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在全国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法学院仍是一个发展中的学院,为了把学院建设成在全国有较大的知名度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和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加盟,共创安财法学的美好未来!
二、招聘计划
单位 | 需求人数 | 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学科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相关要求 | ||
法学院 | 3 | 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博士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 |
三、相关待遇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专任教师招聘公告》等相关规定,引进博士享受如下待遇(http://rsc.aufe.edu.cn/2020/0216/c2726a146864/page.htm)。
(一)提供20-70万元购房补贴;
(二)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三)博士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3年,优秀博士后享受校聘教授待遇3年;
(四)优秀博士可采取龙湖学者方式聘任,实行年薪制;
(五)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科研成果享受校内科研奖励和配套再资助政策;
(六)根据校有关文件,依据个人条件解决配偶工作问题,为博士子女入学提供支持;
(七)特别优秀的博士待遇面议。
学校设有优秀青年博士——龙湖学者——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等多个职业发展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来校提供宽广的职业发展路径。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邮箱69467959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方向+学历/职称),并同时抄送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acrsc@163.com.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等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二)考核
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学院成立由5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校的体检、考察等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人事处负责体检和考察等工作。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官网公示7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六、其它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邮编:233030
联 系 人:张卫彬 联系电话:0552-3173178 18155208099 邮箱:694679592@qq.com
吴 琼 联系电话: 0552-3173177 13655529563 邮箱:1146365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