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院简介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于2011年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3年,山东经济学院在原基础课部建立经济法教研室,1993年设立国际贸易法专业,2000年筹建法学系,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2005年法学系改制为法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1987年的马列主义教学研究部,1998年成立政治法律系,2001年更名为政法学院,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法学院设法学和社会工作2个专业。2011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其中民商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开始招生。法学院现有教职工92人,专任教师77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32人,博士(含在读)35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能手1人,校级师德标兵1人。共有硕士研究生导师30人,其中,19人具有博士学位,占比63.3%;8人有海外教育或交流经历,占比26.7%;教授16人,副教授14人。除专职导师外,法学院还从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等国内高校聘请陈瑞华、赵万一、谢晖等著名教授、学者担任法学硕士兼职导师;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所务等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法学院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彰显学科的融通性、复合性特色,在法学、社会工作等领域取得丰硕研究成果。近五年成功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社科研究课题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7项),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20余项,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20余部,在《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学习与探索》、《法学论坛》、Asian Journal of WTO and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等CSSCI期刊、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二、招聘计划2020年度我院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博士4人,优先考虑经济法、宪法学、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博士。三、聘用待遇(一)海外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1. 世界前200名高校或专业学科的海外优秀博士(以毕业当年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学科排名为准),安家费30~60万元、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一人一议,可享受年薪制,年薪30~50万元,特别优秀的可以提供人才房;2. 国外其他高校毕业的博士,安家费20~30万元,科研启动费15~20万元;3. 各项具体待遇结合个人科研和教学能力确定。(二)国内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1. 安家费15~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工资、津贴及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为A-以上的、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的,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可以在范围内适当增加。2.各项具体待遇结合个人科研和教学能力确定。(三)符合学校预聘制人员条件的,享受年薪制(预聘制教授不低于35万元,预聘制副教授不低于25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学科建设经费和工作条件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人一议。四、学院配套举措1.办公条件学院专门为教师配备了用于科研、备课的祥天教师工作室。2.科研激励学院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积极申报以及申报立项的,除学校奖励外,我院也有相应的奖励。3.科研奖励对于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学院再予以奖励。4.特别优秀的博士在办公条件、研究团队组建、科研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具体待遇一人一议。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1-82911118电子邮箱:litongwu@aliyun.com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4号楼5层法学院4501室邮编:250014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优秀博士启事》的相关规定。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热诚期待您的加盟,让我们一起共同创造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美好明天。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