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为做好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湖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供给,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注重考核科学性和公平性,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推进规范管理建设。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释与考生咨询,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等。
三、外语综合水平合格认定
学校不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合格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3.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校);
4.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为英语专业;
5.能够证明考生外语水平达到考核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于2020年6月2日前在问卷星中填写并上传支撑材料https://www.wjx.cn/jq/79515739.aspx。
四、综合考核候选人确定
学院各二级学科将成立若干专家审核评议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等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其中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占总评分20%、科研能力占总评分40%、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占总评分40%。集体审核评议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推荐综合考核候选人,评议结果报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后上网公示,并报校研究生院备案,候选人公示时间为6月10日。
五、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形式:6月13日通过远程线上实施,具体事宜将由工作人员联系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电子版,须个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将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六、综合考核
(一)时间:6月16-18日。候选人近期需保持手机畅通,学院工作人员将在考核前提前联系并组建考生QQ群,进行设备和软件测试、发布考核相关具体信息。
(二)考核方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网络远程考核部署与操作须知》(见附件1),考生需签订《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
(三)综合考核内容及方式
1.学术素养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候选人须提交本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设想与展望的PPT报告(陈述时间15分钟左右)。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第一阶段:考生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第二阶段: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外语面试题目,回答问题。
3.培养潜质考核。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采取现场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和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2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https://www.gs.whu.edu.cn/info/1150/5854.htm。加试以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按学校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将在入学前组织拟录取考生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精神,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在导师或专业生源不平衡的情况下,进入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的考生可以申请院内调剂。调剂后的合格生源一般不超过导师指标的200%。考生申请调剂需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见附件2),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八、录取及奖学金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
(二)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
总成绩及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四)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奖学金详见招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与公示
学院招生相关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初录名单将在院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研究生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Email:wdyzjc@whu.edu.cn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4939
Email:simyjsb@163.com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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