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20级高端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试点班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级全日制法律(法学)硕士拟录取考生: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西政委发〔2013〕121号)、《西南政法大学高端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实施方案》(西政校发〔2019〕434号)等文件精神,围绕服务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建立健全一流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探索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提升、素养培育“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两江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及重庆市律师协会等实务部门联合开展高端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
一、培养方式
西南政法大学高端法治人才联合培养依托法律硕士改革试点班实施,实现学校与实务部门的“无缝对接”,共同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实践教育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试点班学生在第一学年需同时兼顾在校学习和校外实践,工作日白天在实务部门参加实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谈判、调查取证、参与庭审、调解、起草法律文书等法律实践活动;在校课程学习安排主要集中在晚上和周六,其中,周一至周五晚上间歇安排2-3次行课,周六安排全天上课。
二、学习方向
为促进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学校整合学科与学院资源,紧密结合实务部门业务需求,与实务部门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并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设立3个高端应用型法治人才试点班:
1.长江经济带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民商法实务方向);
2.一带一路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刑事法实务方向);
3.西部地区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律师方向)。
三、选拔条件和人数
1.条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拟录取考生可报名参与试点班遴选,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推免生报名试点班直接入选。
2.人数:3个班每个班原则上不超过30人。
四、保障措施
第一学年实习期间,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由学校与实务部门协调,原则上给予每个学生实习工作补贴1000元/月;同时,由二级培养单位为每位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申请步骤
(请依照顺序进行系统操作)
1.登录。请2020级全日制法律(法学)硕士拟录取考生登录培养方向选择分流系统,网址为http://gs1.swupl.edu.cn/FenLiu/login.jsp,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因浏览器兼容性问题,建议使用IE核心或Chrome核心浏览器。
2.修改密码。页面左侧菜单选择“修改密码”菜单栏,请在登陆后第一时间修改密码。
3.方向选择。页面左侧菜单选择“选择方向”菜单栏,页面左侧将弹出待选择的3个试点班培养方向。
4.方向调整。结合本人学习兴趣对3个试点班培养方向进行志愿选择。请务必结合本人学习兴趣和职业发展规划,点击“选择”按钮,根据自己志愿对3个培养方向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志愿优先进入系统筛选。
系统开放时间内,均可对自己的志愿进行调整。如果需要调整志愿顺序,可点击右侧“删除”“上移”或者“下移”按钮进行调整。规定的系统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再进行志愿调整。
5.方向确定规则。若选择某试点班培养方向的人数多于该试点班培养方向限额,系统将按考生复试分组排名及考试总成绩(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考试总成绩为准)高低进行筛选;若复试分组排名相同,则按考试总成绩(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复试分组排名为准)高低进行筛选。复试分组排名在先且考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进入该学习方向,未进入该志愿的复试分组排名在后且考试总成绩较低的考生自动进入该生选择的第二志愿依据以上原则继续进行筛选,依次类推。
6.其他说明。为最大化实现培养方向选择意愿,建议考生在系统中将3个方向均加入选择。
未能入选试点班的考生或未参与此次试点班遴选的考生,仍可在后续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2020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向选择程序中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向。各法学学院设置了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实务(与美国凯斯西储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民商法实务、知识产权法实务等13个特色培养方向,供考生选择。
若在选择过程中出现系统拥堵的情况,请另行选择非工作时间或者夜间进行选择。
六、时间安排
1.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6月9日16:00-6月11日16:00。
2.公示时间:2020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1:00。
3.联系电话:023-67258875;联系人:周老师。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9日
2020级法律(法学)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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