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材料审查及相关考核,拟录取以下考生为我校2020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由于第一批公示的博士拟录取名单中,有1名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拟在已通过考核的考生中顺序补录相关考生。现将名单(见附件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4日~7月27日。凡确定为拟录取的博士生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表(见附件二),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北京林业大学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及教职工可不用进行政审),并于7月30日之前将政审表通过EMS邮寄至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EMS封面快递单内件品名处/挂号信封面请标注:2020级xx学院xx学科xx(姓名)博士生政审表】(学校因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通过EMS/挂号信将政审表邮寄,概不接收快递方式递交材料)。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据实反映。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53#
邮编:100083
电话:62336079/62338194
传真:010-62337873
邮箱:yzb@bjfu.edu.cn
注:
1、公示名单中,后期出现体检、学历学位、政审等不合格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将不予录取;
2、录取通知书需在全国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方可发放,届时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3、各博士学科所在学院负责解释考生的成绩等信息,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请详见附件三)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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