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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关于对超期硕士、博士研究生做出退学处理的公示,12名博士!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体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1日。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清退名单见下表。
联系人:卫老师
联系电话:027-87655993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武汉体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