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华东政法大学期刊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华东政法大学《关于更新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转发于此,请各部门通知老师查阅,对于期刊负面清单中的期刊要予以注意,这类期刊多数学校均不予认可,在发表论文时请尽量避免在这类期刊上发表文章,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科研处
关于更新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规范科研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和氛围,优化学术环境,我校自2018年1月建立并实施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研究,决定更新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制度(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将74种期刊(杂志),以及除核心期刊以外的所有“旬刊”列入负面清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负面清单的范围
借鉴和参考其他高校或学术评价机构的经验和做法,负面清单主要来源于论文代理及相关期刊网站,列入负面清单的期刊(杂志)一般未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收录。
列入负面清单的期刊(杂志),一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同一种期刊(杂志)同一期刊物上刊登的文章数量在50篇及以上;
(二)同一种刊物中一篇学术论文的字数少于5000字或其他类型文章少于3000字;
(三)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本较多的状况(如学术版、普及版、大众版等);
(四)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次众多的状况(如周刊、旬刊、半月刊等,其中除北大、南大和社科版核心期刊以外的“旬刊”一律列入负面清单);
(五)学术界公认或媒体公开曝光披露的不规范、质量低劣的刊物;
(六)其他付费即可发表或对文章质量没有要求的刊物。
二、负面清单的适用
负面清单适用于我校在籍研究生,对于发表在负面清单上的论文用于评奖、评优或项目评审(以下简称“三评”)的,一律不予认可,并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三评”的负面评价因素。
本负面清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为新旧版负面清单的过渡期,负面期刊清单目录按照有利于学生原则予以认定。
其他未列入负面清单期刊目录的期刊(杂志),经各学院(培养单位)的认定,可准用负面清单制度,并报研究生教育院备案。
三、负面清单的更新
学校建立负面清单的更新制度,由各学院(培养单位)广泛征询导师组、专业方向组的意见,或由学生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负面清单提出修订或增补的建议,经研究生教育院会同学生工作部(处)、科研处审定后适时公布实施。
四、其他事项
学校现已建立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各学院(培养单位)应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研究生向权威、核心期刊及一些学术水平高的规范期刊投稿,力争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
各位研究生在论文投稿时,可根据期刊的主管或主办单位,期刊编号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索要版面费等情形进行综合判断,切忌盲目相信代理机构发表论文。
负面清单仅作为我校研究生“三评”工作参考,不代表任何官方对所列期刊(杂志)声誉、影响及质量的评价。
五、联系方式
对于负面清单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署名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培养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长宁校区21号楼101室,联系电话:62071552,电子邮箱:hzyjypyb@163.com。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学生工作部(处)
科研处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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