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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促进就业,河南定下了这些目标!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豫政〔2021〕6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

  

依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我省今后五年建设人才强省、打造“技能河南”和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指导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由大到强的转型攻坚期。全省上下要以打造中原崛起核心竞争力、塑造人力资源新优势、推进共同富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为出发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努力推动国家创新高地、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全国技能人才高地、幸福美好家园建设,为建设现代化河南贡献力量。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奋勇争先、更加出彩,高度重视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实施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人才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重点人才队伍规模持续壮大,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分别达到257.11万人、533.19万人、226.59万人、130.7万人,较2015年分别增长26.2%、23.5%、41.5%、16.6%。人才资源快速集聚,“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作用有效发挥,累计签约各类人才近15万人。奋力建设科技创新高地,2020年我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居全国第17位,比2015年提升3位;国家级创新载体达到179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4971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达到81个,科研工作站(含分站)达到236个,创新实践基地达到241个;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效显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86%,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人力资源开发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五年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6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6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6家;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773.61万人次,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900万人,占全省4884万就业人员的18.43%。职业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共有职业院校520所、在校生268.38万人,总体规模和校均规模均居全国首位。加快省级高职“双高工程”建设,确定34所高水平高职学校、54个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稳步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共有试点院校257所、试点专业学生26.89万人。产教融合取得明显进展,郑州成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25所“鲲鹏产业学院”顺利落地建设,组建82个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集团。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将就业作为“六稳”“六保”首要任务,将新增城镇就业列入重点民生实事,率先推行就业实名制和“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方式更加多元,就业质量持续提高,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全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687.44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272.75万人,累计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98.7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26万人;城镇就业占比达到53%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达到45.41%;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返乡创业人数累计新增105.5万人,累计新增带动就业806.94万人。

  

“十三五”时期我省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的快速发展,助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全球经济格局加速重构,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关键变量;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逆全球化浪潮不断涌动,全球经济由协同复苏转为分化趋势明显,就业复苏呈现不平衡状态。国际环境的错综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素质。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和就业工作,实施人才强国、就业优先、共同富裕战略,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人力资源受教育程度上升,社会性流动更加顺畅,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涌现,为人才作用发挥、就业局势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但也面临着人口红利逐步减少、高精尖人才培育体系不完善、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等问题。

  

从省内看,我省高度重视,把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列为“十大战略”之首,把“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支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为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深度融入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为人才创新创业、就业扩容提质提供重要机遇和坚实支撑。重点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为人才创新创业释放蓬勃活力。但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比较突出,创新支撑能力不足,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占比不高,高质量就业机会较为缺乏,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就业的需求更加迫切。

  

从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看。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相对缺乏;“双一流”高校、国家级大院大所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数量较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技能培训针对性需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有待增强,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重点群体就业任务艰巨,特殊群体就业难度加大,结构性就业矛盾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

  

综合研判,“十四五”时期我省正处于战略叠加的机遇期、提质增效的攻坚期、风险挑战的凸显期。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树牢“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理念,推动形成人才引领发展、技能提升促进就业、高质量就业推动共同富裕的良性循环,为实现“两个确保”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省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发扬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人才引领发展、技能促进就业、就业推动增收为主线,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全面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就业扩容提质,为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全国技能人才高地、幸福美好家园提供重要支撑,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贡献重要力量。

  

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大局,锚定“两个确保”;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推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激发活力。


第四节 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2035年我省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到2035年,我省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建成国家创新高地、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全国技能人才高地、幸福美好家园。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列,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竞相涌现,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技能河南”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人力资源优势更加凸显,技能就业成为常态。就业更加充分,全社会保持较低失业水平,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到本世纪中叶,我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成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国家创新高地,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中原名家、中原名师、中原名医、中原名匠等,形成我省在诸多领域的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战略科技力量和高水平人才队伍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技能河南”全面建成,实现“人人有技能”,形成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的浓厚氛围。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提供人才支撑。

  

——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到202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别达到300万人、650万人、608万人、140万人、5万人。

  

——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到2025年,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5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比例稳定在10%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人才载体更加丰富。到2025年,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形成。创建1个国家实验室(基地或分支机构),新建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省实验室,建设7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增5所左右达到国家“双一流”建设水平高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各1万家。全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300家。

  

——人才效能有效发挥。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6%以上。

  

——人才环境持续优化。“十四五”时期,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7%,人才创新创业进程全面加快,人才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才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二、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打造现代化河南人力资源新优势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形成,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门类齐全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职业教育适应性不断增强。职业教育体系层次、结构更加科学,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类职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

  

——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率有效提升。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市场更加统一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更加高效率。

  

三、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550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就业人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更多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

  

——就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创业扶持体系不断完善,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成本不断降低,创业服务效能实现跃升,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不断增强。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失业预警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第二章 聚焦实施“十大战略”,

打造八支人才队伍

  

聚焦奋勇争先、更加出彩目标,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围绕建设“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打造八支人才队伍。


第一节 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培育工程,到2025年,力争在两院院士遴选中取得新突破,遴选和培养中原学者5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700名左右,组建高端人才创新团队300个左右,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0个左右。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行动和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注重在科学实践活动中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建立省创新人才资源库。加大省自然科学基金实施力度,充分发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引导作用。积极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拓宽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豫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渠道。到2025年,引进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科技人才2000名左右、高水平创新团队200个左右。建立省科技创新团工委,开设青年科技创新学习营,组织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交流。畅通退休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在豫发挥作用渠道。


第二节 打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实施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数字技术工程师项目及各类岗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开展大规模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体系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标准和条件,加快国家、省、市三级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建设。加大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力度,扎实做好中原学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优秀专家评审选拔工作。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作用。


第三节 打造产业人才队伍

  

大力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实施企业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具有战略眼光、市场洞察力的企业家进行储备培养。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联合知名高校对民营企业家开展专项培训。建立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构建成长导师指导青年企业家帮带制度。实施经营管理人才国际化行动,加快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事务、懂得国际贸易和资本运作的人才队伍。完善经营管理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全景式经营管理人才数据库,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家和企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探索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扩大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范围,推动“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发挥省企业联合会、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豫商联合会、中原企业家联盟总会等作用,引导企业家之间优势互补。

  

打造高素质产业人才大军。实施产业创新人才集聚行动,精准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分领域分行业编制实施产业人才发展规划,推进产业人才精准培育,集聚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加快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养老育幼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引领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完善急需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推广建设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


第四节 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

  

实施“技能河南”行动,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高技能领军人才项目等,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基地型项目建设,夯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训基础。推进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含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培育品牌技工院校、特色化专业、技工教育教学名师。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大力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打造“中原名匠”系列品牌,增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


第五节 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和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持续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返乡创业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紧密结合现代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乡村治理、美丽乡村和公共服务建设,培养乡村产业领军人才和乡村治理人才,推进乡村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乡村规划建设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加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引进,培养引进50名左右国家级农业科学家。着力培育农业科技后备人才,在全省农业科研领域遴选1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骨干。加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团队和平台建设,逐步构建完善20个左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轮训基层农技人员30000人次以上。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达到2000人次以上,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6000人次以上。

  

建立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实施千名青年返乡“春雁”行动、千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计划,促进青年人才返乡下乡。完善科研人才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服务乡村振兴,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兼职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


第六节 打造社会事业人才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等,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实施“双师型”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卓越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培养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升职业院校师资水平。实施省级教学名师遴选计划、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本科高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培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学团队。建立河南省基础教育研修院、市县教师发展中心三级教师培训组织体系,统筹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级各类培训项目,持续推动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完善师德养成和师德提升机制,培育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供给。加强疾控人才培养,稳定基层疾控队伍。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深入推进“岐黄工程”“仲景人才工程”。大力培养全科、儿科、精神科、病理、麻醉、老年医学、遗传医学等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医学人才培养项目,推进高端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到2025年,培养住院医师2万人、全科医生2万人、1万名医疗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30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制定社会工作者培训、轮训计划,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各地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围。持续实施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推进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推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支持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第七节 打造党政人才队伍

  

高质量开展党政干部集中轮训,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聚焦科技创新、经济管理、社会治理、数字政府建设等领域,组织专题培训,全面优化党政干部知识结构,提高数字化工作能力。健全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动干部跨地区跨部门制度性交流。健全落实第一书记制度,积极选派干部到重大工程项目和乡村振兴一线历练。完善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工作机制,及时提拔使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实施“墩苗育苗”计划,推动年轻干部“基层—机关”双向交流任职。实施选调生源头工程,吸纳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进入党政干部队伍。组织年轻干部到艰苦环境、关键岗位接受锻炼,帮助优秀年轻干部增长才干、脱颖而出。


第八节 打造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

  

实施“文化豫军”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宣传文化人才“六支队伍”建设,依托中原文化名家、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等重点人才工程,培养集聚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传播管理等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实施重大社科研究课题“揭榜挂帅”制度,鼓励、支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积极推动国家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和活动落户河南。加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培训机制,推进基层骨干文化人才交流使用。建立文创作品孵化、传播机制,打造河南特色的文创品牌和文化名人。到2025年,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专业素质优秀、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一批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骨干人才。


第三章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流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第一节 构建运行高效的人才管理机制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人才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将人才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深入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载体,探索人才“引育用留”超常规制度体系。支持郑州都市圈、洛阳副中心城市探索建设“创新型人才特区”。大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

  

全面落实用人主体用人自主权。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发挥人才编制“绿色”通道作用,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特需特办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赋予科研院所、高校、公立医院等在人才使用、配置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推进完成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扩大高校人事管理权限试点范围,继续在高校实行员额制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薪酬分配、人员调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有序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鼓励科研院所在编制总量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经费使用等。


第二节 构建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

  

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加快构建类别清晰、结构合理、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发挥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增强专业设置快速响应需求能力,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开发,编制《河南省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参考目录》,健全急需学科专业引导机制,提高学科专业体系与现代化强省的匹配度。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力度,适应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需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数字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大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国际化创新型人才。

  

全面建设人才成长梯队。完善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推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青年创新人才承担重要科研任务、参与重大项目攻关,支持更多青年人才成长为领军人才。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高质量建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按标准落实在站博士后资助、博士后安家经费补助等政策,促进博士后国际合作交流,积极扶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主战场的青年拔尖人才。大力推进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创业园建设,打造大学生实习应聘、就业创业全链支持体系,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豫就业创业。

  

改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方式。优化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对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的特殊政策。加大对两院院士和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和团队的支持力度,更大力度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和科技人才团队特殊支持计划。优化省级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给予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特殊经费支持。实施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工程,组建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研究方向明确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长期稳定支持。加强基础研究投入,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幅增加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投入,加大对企业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基础研究投入。鼓励人才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研发。



第三节 构建近悦远来的人才集聚机制

  

健全引才聚才工作体系。持续推进“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品牌建设。加快布局招才引智工作站,建立人才工作海外联络站和“北上广深”人才工作站,发挥驻外机构和“人才特使”引才作用,吸引更多人才来豫工作。建立政企协作引才机制,探索实施市场化引才荐才奖励政策,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承办和参加学术会议、实施国际合作项目等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探索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给予精准化引才奖励。推动“双招双引”融合发展,编制重点产业“双招双引”路线图,探索实行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一体化考核。建立豫籍人才数据库。加强与欧美同学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世界顶尖科学家协会等协会组织的合作,发挥统战部门、工商联、侨联优势,打造“老家河南”引才品牌。

  

健全引才聚才长效机制。建立人才支持政策定期调整机制,以资助额度、支持重点、管理方式等为重点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健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和引才目录定期发布机制。实施高端(海外)人才引进专项行动。建立高端人才举荐制度。完善顶尖人才引进一事一议“绿色”通道制度。支持省外或海外院士以专职聘任方式在豫工作,“一人一策”进行岗位安排和科研支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大力引进省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加强特聘教授制度建设,全面实施特聘研究员制度,探索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施特聘制度。探索根据高水平大学、一流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的人才工作和创新工作绩效给予相应的人才计划指标,由其自定标准、自主确定引才人选。

  

创新柔性引才聚才机制。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引进一批重大项目推进、重点技术攻关、主导产业发展所急需的“高精尖”短缺人才。探索“人才飞地”引才模式,建立“候鸟”人才工作服务平台,鼓励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周末教授等方式汇聚人才智力资源。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设置创新型岗位或流动岗位,大力引进“候鸟式”“双休日”专家等,更好吸引各类高端急需人才来豫贡献才智。



第四节 构建充分信任的人才使用机制

  

加强创新团队创新项目集聚,加大对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团队以及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团队的支持力度。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支持帅才型科学家有效整合优势资源集中攻关,努力实现关键共性技术与“卡脖子”技术群体性突破。推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支持领军人才牵头组建跨单位联合、产学研协同、多学科融合的创新团队。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等试点,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探索开展创业项目“以赛代评”改革,通过创新创业大赛发掘、引进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鼓励科研人员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创新,推动更多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业。


第五节 构建放管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

  

健全科学分类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探索完善学术、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畅通人才评价渠道,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认定机制,完善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等工作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支持用人单位建立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促进人才评价与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全面完成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扩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有序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新兴职业领域职称评审。完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畅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和高技能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适当放宽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持续推动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倾斜。加强对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社会化评价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节 构建以人为本的人才激励机制

  

深化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探索实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健全技术技能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企业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激励、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分配形式,提高企业人才薪酬。提高科技研发人员薪酬水平,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平均水平应高于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平均水平。

  

完善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强化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专家研修、体检、休假、慰问等工作。定期召开专家座谈会、高层次人才代表座谈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建立全省高端人才智库。加大人才表彰激励力度,对作出杰出贡献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


第七节 构建顺畅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和计划性流动,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畅通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人才流动渠道。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降低人才流动的制度性成本。加大重点领域人才调配工作力度,着力满足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的特殊人才需求。建立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有序加快郑州都市圈人才一体化进程。


第八节 构建鼓励创新的人才容错机制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合理界定和规范完善符合人才发展规律的容错尺度,赋予人才一定的“试错权”。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的制度,加大对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支持力度。开展人才工作容错纠错机制试点,建立容错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人才工作全方位容错适用性探索。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支持,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项目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的,相关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勤勉尽职、未谋取非法利益、有效纠错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


第四章 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用好用活各类人才

  

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做强创新平台,壮大创新主体,集聚创新人才,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丰富人才创新创业途径,促进各类人才才尽其用。


第一节 建设高能级人才平台

  

推进高能级平台建设。支持郑州打造国家人才高地,建设世界重要人才集聚平台。打造重大区域性人才集聚平台,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载体、郑开科创走廊为先导、高新区为节点,建设沿黄科技创新带,努力形成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集聚高地。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加快建设郑开科创走廊,形成以中原科技城为龙头、以郑开科学大道为轴线的百里创新创业长廊,打造支撑全省、服务全国的创新策源地。优化创新资源区域布局,拓展提升多层次区域创新载体,围绕优势产业打造区域性人才集聚小高地。

  

实施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工程。主动接轨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嵩山实验室、黄河实验室、神农种业实验室建设,争创种业国家实验室,争取嵩山实验室成为国家实验室分支机构(基地)。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提质增量,依托优势领域培育创建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标准建设省实验室,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若干具有国内一流水平、支撑原始创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

  

实施“双一流”建设工程。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集中资源发展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团队、重点课题,力争在全国高校综合排名中显著前移。加快推进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开展11个优势学科“双一流”创建工作。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推进省科学院重建重振、省农科院做优做强,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资源整合,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和综合实力。

  

实施一流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强化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各类创新平台统筹布局,大力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协同创新,推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学家及科研团队交流合作,引进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河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打造开放融合共享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



第二节 构筑“双创”特色平台

  

打造高层次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推进国家和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机制创新,加快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投”的孵化育成链条。加强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建设,标准化推广“智慧岛”双创载体。统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标准建设大学科技园,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人才创业园建设,以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为载体,打造“头部人才企业+中小微人才企业”科创生态圈。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积极引进海外关键技术和研发团队,推动共建一批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创业园。探索建设人才科创特色平台,推动异地孵化中心、离岸创新中心建设。

  

构筑创新型企业人才承载主体。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建立完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快形成以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为引领、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体系。完善企业创新引导促进机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和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等财政奖补政策,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工程(技术)中心、行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提升企业集聚高层次人才能力。


第三节 推进一流创新成果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省属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建立竞争性科研项目奖酬金提取机制。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实施一流创新成果转化工程,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设运营,完善“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创业园—产业园”成果转化全链条,形成体系完备、协同联动、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第四节 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人才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处置、使用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实施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规则。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积极申报中国(河南)、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快建设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条件成熟的地方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活动维权援助服务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档案。


第五章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构筑良好人才生态环境

  

聚焦人才全链条生命周期,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强化更多优质教育、医疗、住房等资源供给,为人才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优质服务,构筑良好人才生态环境。


第一节 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全面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改革,打造集人才政策、人才业务办理为一体的一站式网络人才服务平台。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APP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行人才服务事项线上办理、限时办结,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在综合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改革。建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服务联盟。


第二节 构建多层次财政金融支持体系

  

建立人才发展优先保障机制,把人才发展支出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用于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充分发挥省中原科创风险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基金作用,为创新创业人才及所在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支持。探索设立人才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实施。积极引进培育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机构,推动天使投资人、股权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豫发展,鼓励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出“人才贷”“人才投”“人才保”“人才险”等产品。探索打造人才科创银行,为人才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第三节 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创新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置相结合的人才安居保障方式。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鼓励各地建设人才公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通过购买、租赁商品房、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人才公寓、给予住房补贴等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推动市场主体建设租赁型青年人才住房。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货币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加大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力度。


第四节 构建人才教育服务体系

  

强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结合本人意愿及当地实际,由所在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化,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规划布局,增加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供给,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引进国际教育服务资源,在国际化社区和国际化企业集聚的重点片区开办国际学校、开设国际课程,打造国际化教育环境,高质量满足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需要。


第五节 构建人才医疗保障体系

  

优化分层分类的人才医疗保障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一线人才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制度,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医学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实现市级公立“四所医院”和县级公立“三所医院”全覆盖。强化医联体建设,提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覆盖率,均衡布局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国际化医疗保障,积极引进国际医疗服务资源,在国际化社区和国际化企业集聚的重点片区配置国际化医疗机构,提供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障服务。



第六章 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把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技能人才培养主攻方向,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劳动者要素质量,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劳动者队伍。


第一节 构建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强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督促企业履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法定义务,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逐步实现全员持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特点,对重点关键岗位职工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培训,加强技术研修攻关,扩大高技能人才供给。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通过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工培训,积极承担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培训任务。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推行“招商引资+技能培训”,结合企业需求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扩大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规模,年培训3万人以上。支持企业按照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严格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强化院校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区域布局,推进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双向互通互认、横向融通。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落地机制,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实施国家“双高计划”和省级“双高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创新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企业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产业学院和职业培训基地。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型企业组合式激励政策。探索建立覆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参与双方及企业、高校参与人员的投入补偿机制。建立省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优化技工教育结构布局,大力推进河南技师学院建设,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实施河南省优质技工专业建设工程,重点建设50个左右优质专业。支持技工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学分互认。鼓励技工院校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退役军人等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培训。组织高水平技工院校对口帮扶新疆地区技工院校建设,与国(境)外优秀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合作交流。

  

推进社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培训机构发展。每年遴选1200家左右机构(含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面向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农民工、退役军人、转岗职工等群体,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项目制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部省共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新建一批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省世赛技术推广中心和省级世赛重点赛项提升项目建设。实施公共就业训练中心提质工程。鼓励政府与职业院校、企业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动培训设施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第二节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建设“技能河南”,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行动,稳步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技能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全面加强新技术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


第三节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推动培训链向产业链聚集,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重点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动态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实现“发券—培训—评价—持证—兑现”闭环管理。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加强集约化管理和使用,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补贴标准体系,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健全职业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培训效果跟踪、反馈和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建设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强化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评价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河南政务服务网互联共享,提升“数治”监管服务效能。


第四节 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探索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晋级评价,鼓励企业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框架范围内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支持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并开展评价活动。加快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建设,实现技能类职业(工种)全覆盖。建立全省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贯通机制。支持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分类引导企业健全体现技能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畅通技能人才与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积极开展劳模工匠选树培育工作,开展“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中原技能大奖”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评选,大力培育和选树更多能工巧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第五节 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落实《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以世赛、国赛为引领,省赛为龙头,专项、行业和地方各级竞赛为主体,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普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重要赛事。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以在岗农民工、农业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家庭劳动力为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第七章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力资源高效率流动配置。


第一节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加强法治化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政策,推动出台《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贯彻实施《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和市场统计制度,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


第二节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效”改革,全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省级审批权限下放,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整治非法劳务中介。探索建立实施人力资源市场“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成立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助推行业发展、促进公平竞争。


第三节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我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鼓励县级以上政府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诚信示范机构评选、骨干企业培养、服务产品创新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计划,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行业人才队伍。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出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省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评估。构建“一核心+X分园区(基地)”发展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培育建设一批地方产业园。支持具备条件的省辖市筹建国家级专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八章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强化就业优先,稳存量、扩容量、提质量,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第一节 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强化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的协同。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促进消费、增加有效投资拉动就业,通过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发挥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优先发展和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建设高质量就业示范区。


第二节 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强化制造业吸纳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强化要素保障和高效服务,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创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岗位。巩固提升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电子制造、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建材、现代轻纺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万亿级产业集群,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培育发展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新能源及网联汽车、节能环保、5G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重点培育10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链,打造一批新的高质量就业增长点。

  

发挥服务业就业“容纳器”作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做强冷链、航空、电子商务、快递等特色物流,打造万亿级物流服务全产业链。深入实施“引金入豫”工程,做优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发展科技服务、创意设计、商务咨询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比例。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发展,引导夜间经济、便民生活圈等健康发展,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培育壮大家政、育幼、物业、教育培训、体育休闲等服务业,打造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万亿级产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

  

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打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构建产业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做强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农业类开发区,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促进农民实现“线上就业”、抱团发展、就业增收。

  

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增加就业。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持续开展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百县提升行动,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消除政策壁垒。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


第三节 支持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吸纳就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完善数字规则,强化数据有序共享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基本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新兴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就业容量大的郑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持续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推广在线服务、共享服务、无人服务等发展新模式,培育平台经济新业态,推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建立健全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加强新职业培训。



第四节 着力提高重点地区就业承载力

  

推动重点地区就业协同发展。紧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战略合作,对接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开发区公共服务效能。加快承接先进地区产业转移,促进教育、科研、产业、人才等领域交流合作。坚持主副引领、四区协同、多点支撑,增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巩固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南阳副中心城市,推动豫西、豫南、豫东和豫北地区组团式发展,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有效集聚。

  

实施特殊地区就业促进行动。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帮扶工作,以脱贫地区为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吸纳就业效果好的富民产业。支持大别山、太行重点革命老区发展本地特色产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精品线路,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做好淮河流域、汉江流域就业促进工作。推动焦作、濮阳、灵宝等资源型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就地就近就业配套设施,带动当地职工转岗就业。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改善生产发展和居民就业条件。做好少数民族劳动者、失地农民、下岗矿工、停产企业员工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对高失业率地方开展专项就业援助,针对性开发和推荐就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壮大县乡村促就业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持续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工作。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县城流动聚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扩大县城就业需求。支持乡镇提升服务功能,在农业产业强镇、商贸集镇、物流节点布局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增加生产生活要素供给,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区域中心。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因地制宜发展沟域经济,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和信息产业,促进乡村产业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打造乡村产业链供应链,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


第九章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放大就业倍增效应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双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


第一节 优化创业生态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用好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增加创业政策供给。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优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破解企业用地、融资、人力资源保障等瓶颈。优化政策落地机制,做好政策解读、推送、答惑工作,建立政策落实考核机制。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推进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强化行业龙头企业在市场拓展、产业链协同、带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方面的作用,实施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和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鼓励各地建立创业联盟,推进土地、资金、人力、信息等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孵化机构与服务机构合作创新,提高创业资源配置效益。


第二节 提升创业能力

  

强化创业培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促进创业培训机构发展,加强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质量评估,建设一批更高水平、更有影响力的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育一支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讲师队伍。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强化培训绩效管理,提升创业培训质量。鼓励支持各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积极参与创业培训。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持续实施大众创业惠民工程,稳定和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总量。继续开展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审认定工作,对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的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健全投资生态链,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企业投入。提升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加快孵化平台建设。建设特色化、标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创业平台载体。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模式,支持大企业与各地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提高利用率。持续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带动引领作用。支持各地建设返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

  

加强创业服务辅导。建立健全创业导师专家团工作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大力开展创业服务进基层、进高校专项活动,推动创业导师与初创企业开展“一对一”结对服务。组织各级各类创业推进和指导活动,培育构建区域性创业生态系统。


第三节 激发创业活力

  

鼓励引导各类人员创业。支持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返乡入乡创业。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

  

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创业人才。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一批创业拔尖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来豫创业提供便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积极营造大众创业氛围。办好“双创”活动周,组织“豫创天下”“凤归中原”等创业大赛和创业推进活动,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和返乡创业示范县评选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创业事迹、创业精神,培育创新创业文化,讲好河南创业故事。



第十章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增强就业保障能力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创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持续性、提升就业质量,稳住就业基本盘。


第一节 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创造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各种形式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激励政策,统筹实施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就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和基层治理,扩大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

  

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强化实名制就业服务。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将留学回国毕业生及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素养提升计划,加强全程化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大就业实习见习实践组织力度,提供更多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常态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推进大学生就业三级市场体系建设,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实施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培优计划,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和河南省职业指导师专家团作用,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理性就业。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



第二节 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

  

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统筹做好城镇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下同)就业工作。在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开发更多适合城镇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就业创业。支持城镇青年到人才紧缺领域就业。

  

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实施青年工匠技能提升计划,常态化开展导师带徒、行业沙龙、知识竞赛、学习交流等活动。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形成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精准度。

  

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创业。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融入指导和实践,引导城镇青年自强自立。为城镇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


第三节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

  

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实安置政策,规范接收安置程序,提高安置质量。优化安置方式,引入市场化运行模式,强化多渠道、多元化安置。推广“直通车”式安置,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鼓励到城乡基层安置。

  

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按照规定将退役军人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政策覆盖范围。探索推广“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学校,落实招收、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探索民营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机制,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完善“权威推荐、自主选择”的企业合作就业模式。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


第四节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稳定和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建立健全省际劳务协作长效机制,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合作,持续开展“豫见”系列活动。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培育和发展乡镇、村级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健全农村劳动力常态化服务机制。发挥村级信息采集员机制功能,夯实监测分析基层基础。持续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等活动。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评选认定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在务工人员较多的地方设立劳务服务站。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返乡入乡创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扶持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重大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运营,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农民工市民化行动,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促进县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支持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以工代训等补贴性技能培训。

  

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帮扶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促进其他群体就业。统筹做好妇女就业工作。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人员转岗再就业工作。



第十一章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及时制定稳就业预案,切实做好失业保障工作。


第一节 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注册地、经营地、用工地免费享受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地区、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缩小区域间差距,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共享。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建设。优化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层服务平台。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公共就业服务训练基地,面向公共服务对象开展就业训练。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指导性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视觉识别系统,统一就业创业业务流程和规范。加快推进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升级,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求职招聘等于一体的人工智能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分析、社会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带动作用,创建一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就业社区。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信息化网络,逐步实现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全覆盖,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探索开展就业质量、就业稳定性等分析。建立省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推动市级调查失业率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城镇实名制就业、调查失业率、重点企业用工、职业供求分析、失业风险预警等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第三方数据质量核查,提升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应用。

  

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建立“政府+高校+企业”的就业联合实验室,组建专业分析团队,开展就业重大问题研究,提升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水平。深入研究技术进步、人口结构变化等对就业失业的影响,及时分析预测就业市场变化。完善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推动县级以上政府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



第三节 全面强化风险应对处置

  

健全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制定分级政策储备和风险应对预案制度。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处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基础上,采取依法调整工作时间、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

  

完善失业保障体系。调整优化失业保险扩围、促进企业稳岗、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等政策,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提高政策受益率。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发挥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保障联动。

  

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对就业的影响。建立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对就业影响的跟踪研判和协同应对机制。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加快劳动者知识和技能更新速度,广泛开展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提升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通用技能,充分放大其就业创造效应。


第十二章 优化就业环境,

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提高劳动者工资待遇,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广大劳动者实现全面发展。


第一节 改善就业条件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

  

改善劳动条件。健全劳动标准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标准。推进就业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为残疾人就业创造必要的劳动保障条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加强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监管。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加快重大安全风险领域“机器换人”。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加强社会保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率。积极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进一步规范完善省级统筹。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合理构建全省康复网络。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第二节 促进平等就业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激励力度。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大龄、妇女劳动者等权益保护,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健全司法救济机制,落实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要求,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歧视的相关诉讼案件。


第三节 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优化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案件处理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智慧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大数据分析能力和监控预警功能,提高执法效能。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协调数字化,巩固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和增强实效性。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加快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高企业与劳动者沟通协商的制度化程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实施我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意义重大,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职业教育、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具体实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党的就业工作方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二节 强化组织协调

  

增强规划落实合力,强化部门统筹协调,促进人才、教育、就业、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协同,形成各环节分工明确、执行畅通无阻、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状态。注重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不同地方比较优势,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步伐。深化黄河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等区域合作,支持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人才、就业工作发展。加强规划宣传解读,抓好新媒体建设和运用,拓宽宣传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凝聚共识、动员力量,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优化投入结构,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人才、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重大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积极投入资金,保障人才、技能培训、就业重大项目实施。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应,为人才和就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人才、就业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形成推动人才和就业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节 健全实施机制

  

完善统一规划体系,各地要依据本规划,加强与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与教育、科技、产业、财政等规划的协调,制定实施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专项规划,形成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制定本规划实施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督导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工作,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加强规划评估监测,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机制,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统计数据督查,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科学精准评估规划实施情况。

来源 | 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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