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聘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5年12月,其前身是1993年批准设立的法律系,2016年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建院20多年来,法学院学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经济、社会与法治发展需要,秉承“厚德、博学、明法、笃行”的院训,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开放活院”的办院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建设为关键、改革创新为动力、党的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水平,经过全体师生的奋力拼搏,业已成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
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河南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同时具有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承担资质;现有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本科专业为河南省特色专业、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河南省首批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专业;知识产权专业为2012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以来设置的全国第一批本科专业,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法学院专业门类齐全,培养体系完整,办学优势明显,法律人才培养经验丰富。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57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6人,博士(后)33人,“双师型”(教师+律师)教师占80%以上,有14人次获得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河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教学标兵等荣誉称号。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639人、硕士研究生151人、成人教育学生(含在职研究生班学生)500余人。学院下设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等教研室,建有法学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含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CAI应用仿真实验室、案例分析室、物证技术实验室等)、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河南师范大学新农村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与服务机构,其中,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为河南省委法律咨询机构。同时,法学院还是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基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河南师范大学校园社会法庭亦挂设在法学院。此外,法学院承办并参加种类多样的法治辩论赛,凭借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连续两年蝉联河南省“卓越杯”法治辩论赛冠军,多次入选“中原崛起杯”大学生知识产权辩论赛、“京师杯”高校辩论赛前三甲,并连续多次获得优秀组织奖、最佳活力团队奖等荣誉,使学院论辩文化成为学子进步的阶梯和对外交流的耀眼名片。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5)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区分为A、B两个层次。学校为A类博士提供最高可达100万元的各类支持,为B类博士提供最高可达80万元的各类支持。具体如下。
(一)安家费
1.待遇标准
A类博士:30万元。
B类博士:20万元。
2.拨付方式
根据引进博士的意愿,一次或者不超过8次拨付。
(二)科研启动费
1.支持标准
A类博士:10万元。
B类博士:5万元。
2.支持方式
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支持。
(三)博士奖励绩效
学校按博士入职时认定的职级兑现工资待遇、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享受为期5年的博士奖励绩效,标准为3000元/月。
(四)子女上学
博士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在河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上学的待遇。
(五)配偶安置
博士来校工作时达到A类条件标准,或者入职5年内达到A类博士岗位职责业绩要求,且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以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到学校工作。
1.配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配偶在新乡市内无固定正式工作。
(六)直聘为硕导
博士来校工作时达到A类条件标准要求的,直接受聘为硕士生导师。
(七)其他说明。学校为破格引进的博士提供15万元安家费,其他待遇参同B类博士。新引进博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等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不享受科研启动费待遇,其他待遇参同B类博士。
招聘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详细简历发送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提交的简历应命名为:“应聘单位+专业+毕业院校”。
简历内容应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
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负 责 人:于庆生 电 话:0373-3328782 邮 箱:13569868899@163.com
人事秘书:崔雅琼 电 话:13598656393 邮 箱:cyq9839@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4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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