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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洛阳师范学院、郑州、平顶山公开招聘260人

洛阳师范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学校始建于1916年,经过百年发展,形成了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良好办学格局,学校是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优先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24个学院(部),7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教师中高级职称人员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550余人,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优秀人才称号200余人次。学校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2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一流本科课程7门、国家规划教材1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开创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培养的“洛阳模式”,在全省推广;先后11次获得河南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学校化学学科连续保持ESI全球排名前1%,进入自然指数国内高校Top200排行榜;旅游管理学科获批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现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获批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文旅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河南省功能导向多孔材料重点实验室等30余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和相关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拟招聘45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须为2021、2022、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参加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时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应聘管理岗、教学科研岗和教辅岗须本硕专业均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辅导员岗位不限专业。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7.根据工作需要,所有岗位年龄限定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

9.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到校工作后,须从事一定年限的辅导员、班主任或行政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洛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l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23,进入“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9日上午8:00至2023年8月11日下午18:00。

2.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公开招聘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辅导员岗位者,请认真核对岗位和性别要求,因性别等原因报错岗位者,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辅导员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和毕业学校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证明;

(5)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5的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加考试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及分岗位排名于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一岗位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分类进行:管理岗、辅导员岗位采取演讲、答辩形式;教学科研岗、教辅岗采取试讲、答辩(有特别要求的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专业知识测试等)等方式进行。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同一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缺额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8618061(学校人事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

下午15:00-17:30

监督电话:0379-6861803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中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力加快郑开同城化核心增长极现代化建设,发展“四大片区”、打造“四个中牟”,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中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专业要求,其中本科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执行、研究生专业按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名称”或“专业学位领域名称”执行;

5.已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要求等有关证件;

6.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中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中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ongmu.gov.cn)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23年8月7日8:30—8月9日17:00。

考生登录中牟县人民政府官网,在招聘公告页面点击“中牟县202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17:00。

3.网上缴费

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5:00。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8月16日8:30—8月18日9:30。

5.注意事项

(1)缴费人数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中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进行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的研究生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同专业本科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本科计划数不再进行调整,若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再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逾期不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登录中牟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笔试结束后,由中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加分条件为: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区县(市)可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区县(市)可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楼1707房间(中牟县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

(四)面试

1.进面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末位考生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笔试成绩低于划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进面人员名单在中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中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

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果经递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中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如果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

3.面试时间

面试资格确认后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持通知单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考生的面试成绩在本面试室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统一组织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在中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失信、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在考察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牟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开始计算,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3.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中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电话:400-001-6171

咨询电话:0371-62189006

监督电话:0371-6218916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工作日)








2023年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鲁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

按照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要求,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20〕1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1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计划引进人才145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0名;县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5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0名(中学教师),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附件2,学科类别及专业目录见附件3。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经县级以上政府公开招聘,在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

7.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鲁山县特岗教师;

(5)鲁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后可安置到鲁山县事业单位工作,尚处于服务期的人员;

(7)被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进入鲁山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名单的人员。

(二)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与报考学段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及专业学科要求。高学段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所学专业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3。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hnls.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招考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入口: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报名系统网址(https://410423.zgacc.com),进入网上报名主页面。

1.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于2023年8月5日8∶00至8月10日18∶00,登录指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鲁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报考专业技术岗位,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若有本科年龄30岁以上,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上的,有5年以上公办学校任教经历的,需提交2018年以来的工资表),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3.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8月5日10:00至8月11日17:00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新的报考申请。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确认和缴费

(1)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5日10∶00至8月12日18∶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2)减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乡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先交纳考务费,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原渠道退还。

减免考务费的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受理时间:2023年8月11日18:00前。

办理方法: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乡低保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fauzxm@163.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7172279(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系统将于缴费日期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nls.gov.cn),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相关要求

事业单位拟招聘管理岗位职数及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除语文、数学、英语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时间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鲁山县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和时间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各50分,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新课改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向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鲁山县南环路司法大楼2008房间)提交《鲁山县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4)、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前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1)管理岗位

根据笔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笔试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语文、数学、英语外的其他学科,按照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参加面试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2023年毕业学生无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的网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年龄超过30岁的本科生和年龄超过35岁的硕士研究生,在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的,还须提供2018年以来的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

⑤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管理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专业技术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选岗

根据招聘计划,1501、1601、1723、1724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先选)。选岗时间和地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通知。

选岗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届时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政策待遇

1.政治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鲁山做出突出贡献且表现优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的,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选拔拔尖人才、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优先考虑。经考核优秀的人员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2.工资待遇: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3.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的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1万元)。夫妻双方同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补贴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

4.生活补贴:引进人才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年30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每年5000元,共发放2年。

5.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在原单位属于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要安置工作的,由县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求情况,协调落实工作岗位。其他情况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子女入学入托,根据本人意愿,由县教体部门按照就近就优原则办理。

(九)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管理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375——7172279;专业技术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375--595612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设立鲁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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