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47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高等音乐专业院系之一,是江西省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层次最全、师资力量最雄厚、教学条件最优越的音乐学院,是培养音乐师资和音乐表演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江西省音乐研究的中心;现有文化艺术与传播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研究生专业学位包括:音乐(音乐表演、作曲、音乐教育)、舞蹈(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广播电视(主持与编导艺术)、戏剧(话剧与影视表演)领域7个专业26个研究方向,是我省最早、类型最全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科设置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表演5个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均获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表演专业在2022年软科排名中获全国第12名,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均获A级专业;2015年,我院被授予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示范类);2016年,我院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联盟牵头单位;音乐与舞蹈学2018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第15位。
一、人才需求计划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三、招聘类别、条件及待遇
(一)学校政策待遇
1.人才类别、招聘条件及待遇参照《江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校发〔2022〕31号),网站链接:
https://rczp.jxnu.edu.cn。
2.所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享受事业编制待遇,并享受子女入读附属学校一条龙政策。
3.在享受学校优厚引进待遇的基础上,优秀海归及博士(后)人才前三年享受1000元/月住房补贴或提供过渡房免费居住;新引进的青年博士(后)且实际受聘为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每人发放津贴800元/月(发放1年)。
4.优秀海归一类及拔尖以上人才等可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
5.业绩特别突出者,在上述待遇基础上,还可一人一议。
6.引进人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首个聘期5年内原则上不允许转岗。
(二)南昌市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在2020年6月16日之后来赣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具体参见《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及其补充规定。
(三)江西省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江西省人才支持政策:
(1)推荐申报江西省人才项目,入选可享受相应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参见“人才江西”网站:
http://rc.jxzzb.gov.cn/www/newsInfo/9687/0。
(2)其他政策支持,参见《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22年2月修订发布),网址:
http://rc.jxzzb.gov.cn/www/policyInfo/886/2。
四、应聘程序
1.简历投递:凡有意应聘者,请直接将《江西师范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样表可在学校人事处官网下载)、简历、成果材料等资料(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证书、检索文件等)打包同步发送至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箱:jxsdyyxy@jxnu.edu.cn,。
2.面试考察: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面试、讲课将全程录音录像),择优录取。
3.体检:在面试考察环节,原则上一并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4.研究审批和公示:经面试小组成员评分、讨论确定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核;经学校研究审批,及时发布公示名单。
5.政审与录用
经学校研究审批同意引进的应聘者,由学院组织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政审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五、联系方式
熊院长,
13006219252,
0791-88507797
李老师,
18942312016,
0791-88507006
简历投递邮箱:
jxsdyyxy@jxnu.edu.cn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相关调整事项我院将以网站发布的形式向社会公告。
2.本公告所依据的文件政策发生变更时,以变更后的有效文件政策为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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