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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三名男子竟在小树林里干这事!

桐乡时间 2023-01-21


捕杀麻雀犯法,

你知道吗?



不少人认为,

麻雀在农村是极其常见的一种鸟,

主要以谷物为食,

也是被经常捕杀的对象。

上世纪50年代,

还因祸害庄稼被列为“四害”。


深夜的石门,传来一阵枪鸣……


砰!砰!砰!

深夜的石门,

突然传来一阵枪鸣,

发生了什么事?


跟有些人爱好钓鱼一样,石门的王某喜欢打鸟。“从年轻的时候,就喜欢玩这个!”人至中年,王某也没改了这个爱好,交往的朋友陆某和杜某也是同道中人。



12月19日晚,三人相约一起喝茶。“后来觉得无聊,就提议出去打鸟!”王某和杜某各自都有枪,拿上装备就驱车前往石门乡下。


“打鸟,要去乡下小树林。”王某回忆说,“晚上视线不好,我们就分了工,老杜打鸟,我和老陆一个照手电,一个负责捡鸟。”


两把气枪、40枚子弹、

被捕杀的麻雀等野生鸟类共15只


然而,王某怎么也没想到,河山派出所的巡防辅警早已盯上了他们。河山镇与石门镇相邻,王某等人打鸟的地方又正好是两地交界。


“早先巡逻经过时,就发现树林里有灯光,还隐约听到枪声……”巡防队员循声赶去时,小树林里却又重新归于平静。“如果是有人打鸟,肯定还会再来的!”果然不出所料,很快又有枪鸣声传来,巡防队员们早有准备,将王某等3人逮了个正着。



两把气枪

40枚子弹

以及被捕杀的麻雀等

野生鸟类共15只



人赃俱获

王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麻雀虽小,捕杀事大


警方提示:

麻雀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农村地区随处可见。但是你可能不知道,麻雀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三有”保护动物猎杀麻雀等野生鸟类,本质上就是非法狩猎。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我国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规定,经研究,于2000年5月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制定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于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


什么是非法狩猎罪?

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非法狩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切记——

麻雀虽小,捕杀违法。关爱野生动物,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来源丨桐乡金盾

编辑丨沈婷

责编丨许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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