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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开征集公告!

合肥发布
2024-12-24


合肥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档案资料的公告

合肥市档案馆现正开展档案基本陈列展览布展工作,为更好留存展示合肥发展历程,用档案讲好合肥故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等有关规定,合肥市档案馆特面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用于展览进行常态化展示。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征集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文书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和其他档案等不同载体的档案资料。

1.合肥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

2.反映合肥各历史时期地域地貌、民俗民风、民族宗教、城市变迁、百姓生活、名胜古迹、珍本古籍、家族谱牒、古树名木等情况,以及反映合肥优秀历史文化的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绘画等档案资料。

3.反映合肥地区工农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财贸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4.合肥地区各历史时期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形成的各种文书、典章法规、官民文契、报刊传单、旗帜印章等档案资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革命群众团体、人民军队进行革命活动的档案资料。

6.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及知名友好人士在合肥考察活动的讲话、题词及照片、影像等档案资料。

7.其他反映合肥城乡建设和发展进程并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史料、照片、实物等。

二、征集办法

1.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有关单位、个人来信、来电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本馆对确认的档案资料捐赠者均颁发捐赠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对于特别珍贵、重要的且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属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收藏者愿意出售的,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可以进行有偿征购。

2.对捐赠重要、珍贵档案资料者,根据捐赠者需求,本馆可提供整理、编目、复制等服务。

3.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征集要求

1.保证提供的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可考,可以是档案原件,也可以是档案复制件或高清图片。

2.照片请附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电子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及压缩的原始记录。请勿侵犯他人版权。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7:30前。

五、联系方式

合肥市档案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前河路与秀山路交口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B座(邮编:230001)

联系人: 施帮义  杨文元

联系电话:0551-63537362、63537350

合肥市档案馆

2024年12月4日




信息来源:合肥市档案馆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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