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发第一期珠海消费券的公告
珠海消费券自4月20日开放预约登记以来,得到珠海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经研究决定,定于4月25日、26日向已预约登记群众发放第一期珠海消费券,具体申领和使用如下:
发放方式:在“最珠海”APP以摇号的方式发放,发放全过程由珠海公证处进行公证。
摇号及通知时间:定于4月25日、26日上午10:00进行摇号,25日、26日两天分批短信通知中签用户。
发放数量:第一期珠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券包60万个,其中包括52万个50元的消费券包,6万个100元的消费券包、2万个200元的消费券包,发放总金额3600万元。
券包设置:每个50元券包含2张20元和1张10元共3张消费券;每个100元券包含2张50元消费券;每个200元券包含2张100元消费券。
中签查询:前期已预约登记消费券申领的市民请留意短信通知,或通过登陆“最珠海”APP、“最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观海”APP、“云闪付”APP的“中签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领取步骤:中签用户凭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最珠海”平台,将消费券领取到指定支付费平台(可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3种支付渠道的任意一种)。领取后,消费券包将存放至对应平台的卡包内。
领取期限:消费者中签取得消费券后,48小时内未领取到指定支付渠道的,将自动失效。
使用期限: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14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失效并退回券池。
使用方式:每一笔消费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单笔消费满40元可用1张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80元可用1张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400元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
使用领域:在珠海市注册,已开通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任一商业支付功能的家用电器销售专门店、书店、餐饮企业、景区门票、酒店住宿、美容美发以及经批准营业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等实体经营商家。
使用规则:仅支持线下到店消费时使用,市民消费前可咨询商户是否参加本次活动。
其他事项:消费券摇号期间,仍未预约登记的群众可持续通过“最珠海”APP、“最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观海”APP、“云闪付”APP的消费券申领入口进行预约登记。第一期未中签用户将自动进入下一期抽签环节,用户无需重复预约登记。第二期消费券派发安排将在近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