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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要求公众对婚变中的失德者保持沉默「中国法治评论」第161期

2016-08-16 支振锋 中国法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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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王宝强婚变事件刷爆人们的信息终端。尽管案情仍有些许模糊之处,但是“出轨”、“欺骗”、“谋财”等词汇撩拨着公众的道德心弦,激发起纷至沓来的填膺义愤。然而,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婚姻越来越脆弱?面对“人性解放”和“家庭责任”,我们该对谁保持沉默?


第161期

       

认为心爱的妻子出轨,出身草根、艰苦摔打终获成功的著名演艺人士王宝强,正如之前面对亲人的车祸一样,再次选择了直筒子式的微博声明。尽管老实人的愤怒往往简单粗暴,但憨厚、朴实的“傻根儿”还是得到了社会公众一面倒的支持。不仅“出轨者”激起网络社区的滔天声讨,一些批评王宝强“乡野村夫”“言行过激”的言论,也因被质疑为出轨方“洗地”而遭到网民的辛辣讽刺。

在新闻没有反转之前,基于目前所能掌握的信息,人们可以想象,一个多年来疼爱妻儿,为家庭忍辱负重、艰难打拼的人,最后忽然发现一切不过是竹篮打水,那种痛楚与愤怒,一定不足为外人道。正如网络舆论所言,“不知道宝宝的苦,就别劝宝宝大度。”这正是王氏婚变比之前娱乐圈乱七八糟一堆的婚变更引人关注,甚至超越了里约奥运的热度,王宝强也得到舆论压倒性支持的一个重要原因。

然而,在数亿人关注,无数评论、报道与言论中,有对出轨者千夫所指的道德谴责,有对王宝强处理方式粗暴不够“优雅体面”的高冷指斥,有对当事人未成年子女作为婚变中最大受害者的同情与惋惜,也有人太受刺激宣布“再也不相信爱情”,但却少有人去反思为什么我们社会的婚姻越来越脆弱?在满屏痴疯缠绵、处处你侬我侬、情爱滚滚如潮但离婚率却芝麻开花节节高的现代社会,我们对婚姻的伦理责任是什么?为什么面对婚姻事故中的责任方,人们无法保持沉默?

从法律上讲,夫妻固然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但无论是法条上还是实践中,出轨的成本却相当低。当场撞破能如何,证据充分又如何?红杏出墙能如何,对簿公堂又如何? 已经有善思的网友在问:是什么,让出轨者这么理直气壮?是什么,使离婚率如此节节攀高?是什么,把社会道德底线拉低到尘埃? 用什么,保卫婚姻中的弱势者与受害者? 难道只能靠“洪荒之力”?这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进行深刻的反思。

我们曾经是一个非常重视婚姻的民族。《诗经》载:“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礼记》有更好的阐发:“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既是每个人安身立命最重要的温馨港湾,也是每个人接受教育的启蒙学堂。稳定的家庭是个人最好的社会保障,家庭不稳,则社会失序,国家也将问题丛生,并毫无疑问会影响到社会成员的安心与幸福。

只是,随着人性解放、个体至上理念的强势铺展,婚姻好像从观念上和法律上被剥离了家庭稳定、社会保障、启蒙教育与秩序维持等一系列功能,单纯成了两个人爱情荷尔蒙的产物。对现代婚姻法而言,合意而非责任成为第一原则,自由而非忠诚成为最高戒律。于是,解放助长了放纵,个体遮蔽了责任,婚姻也暗淡了其社会意义。夫妻并非同命鸟,随时可以各自飞。

幸运的是,人类伦理与道德尚未进化到如此潇洒的地步。对忠诚、责任与担当的鼓励,对背叛、破坏与自私者的谴责,依然是维系家庭与社会的正向价值,也是符合人之常情的反应。在王宝强婚变中,如果真的存在出轨者,人们能够理解出轨者并未心系对方,甚至能够接受出轨者选择离婚。但也正如舆论所指责的,人们无法忍受的是,婚姻中的某一方,可以什么都不做,就得到面包和爱情都有的生活。而这种生活,还是建立在受害者多年辛苦付出和一个巨大的谎言和欺骗下的。舆论惊呼,这么公众的人物,要是出轨也能如愿平分到对方的家产,伦理道德又得下降多少年啊!正因为如此,人们不能容忍对出轨者的“洗地”;网友自认为,关注王宝强婚变,不仅仅是“吃瓜”群众在看热闹,“更是为了维护人间基本的道德和良知”。

人性天然爱自由,今天的人们当然不会再忍受“三纲五常”的束缚。但自由不能成为个体自我孤立的藩篱,解放不能成为无视责任的放纵,强调个体、珍视自由的现代婚姻法,也并非出轨者的保护法,甚至在受害者伤口上撒盐的法,而且无论出轨者或受害者是男是女。因此,在这场喧闹的婚变中,尽管应该尽最大限度保护无辜的孩子,舆论也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但在人们希望受害者能够快速走出阴霾的同时,也应该唤醒整个社会维护婚姻的伦理自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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