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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车冲撞小学生:施害者的故事值不值得报道?

谈经论政丨社会纵议丨文体娱教丨杂感随笔

用一面看不见的网络旗帜集聚思想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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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车冲撞小学生:

施害者的故事值不值得报道?

 文 | 崔也涵




——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1月22日,辽宁葫芦岛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一男子驾车冲撞过路人群案件,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伤。案件嫌疑人韩某华被当场抓获。根据调查,该人是建昌村民,性格极端,近期因夫妻矛盾产生轻生厌世的消极思想,导致了案件的发生。(11月23日 央视新闻)


此事一出,立刻引发了网友的热议。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痛斥之外,还有不少声音在质疑媒体对嫌疑人的报道有“洗白”之嫌,认为报道施害者的故事没有意义,因为他们造成的伤害不能因个人原因而弥补。换言之,法不容情。


那么,在一起事故中,施害者的故事究竟值不值得报道呢?笔者认为是值得的——这对于媒体、大众和整个社会来说,都有着不同的价值。


首先,对于媒体来说,报道事件的每一个方面是作为媒体的基本素养。


作为一个新闻媒体,对于一个事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有偏见,而是应该尽可能地将事件如实还原,将所有的真相都交给大众,而不是输出意见。如果一个媒体由于先入为主的偏见而拒绝了对施害者一方的报道,这不仅可能成为“带节奏”的舆论干预者,更可能因此而错失真相。


其次,对于社会而言,了解施害者的故事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例如2010年的药家鑫案件,在案件发生后央视《新闻调查》对药家鑫的家庭背景、性格、生活习惯等做了详细的报道。这样的报道并没有将药家鑫这个杀人凶手“洗白”,使其逍遥法外,而是将事件立体的展开,分析出导致其行凶的原因,由此推进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意识的引导工作。同理,此次事件的对施害者的报道,也能促进人们对乡村地区民众心理健康状况的了解,并且敦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对于大众而言,了解施害者的故事是同理心的表现。


对于某些施害者来说,他们的行为或许并不是出于自愿,或是有合情合理的理由。在某种意义上,西方法律的陪审团和案例法制度比国内只参考现行法律的条文法更具有同理心。在这个背景下,国内更需要增加对施害者的报道,而非一味强调法律的条文。例如前些天深圳一大排档老板对试图猥亵女客人的男子进行殴打,却被罚款二百元。在这个事件中,作为施害者的老板其实有着充分的理由。而如果他的故事不被媒体报道,难免遭到的只是法律的处罚,而不是听到故事的网友们的支持。而这样的同理心也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


总而言之,对一个事件中施害者故事的倾听,不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步骤,更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只有当一个社会愿意以平和的心态倾听它所认为的“坏人”的故事,这个社会才更加具有人文关怀,更能长久健康地发展。


文/崔也涵(苏州大学)


本期编辑:王俞 

投稿邮箱:hlj@re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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