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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统一牌匾:公权何必手伸得太长

谈经论政丨社会纵议丨文体娱教丨杂感随笔

用一面看不见的网络旗帜集聚思想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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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统一牌匾:

公权何必手伸得太长

 文 | 刘丹丹




——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济南市给沿街店面统一更换牌匾,不仅颜色、外形一样,还用了同一字体。这样的做法引起人们热议:街头招牌,真的非要“整齐划一”吗?


在有关部门看来,统一牌匾是利民的好事,杂乱的广告牌影响了市容市貌,对此进行整修能够创造“最美天际线”,提升城市形象,最终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


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南辕北辙。整修后的广告牌毫无生气,不但没被市民所喜爱,反而饱受社会诟病,一片怨声载道,直言制造了一场灾难性的城市美学泥石流。


城市中风格迥异的店招是亚洲城市独有的景观,是“烟火气”最直观的体现。济南芙蓉街的火爆,恰恰是因为多样的店招,那令人着迷的“烟火气”。千人一面店招,不但不具有美感,反而破坏了这份“烟火气”。


审美有好坏,整修后的广告牌是否更美观暂且不谈。更重要的是,城市管理中,硬性要求统一牌匾,是否属于权力越界。


按照常理来看,门店的牌匾,只要内容、尺寸符合规定,商家就有自主决定的权利,在以往的规范中确实也是这样。并且,招牌是商家独特性的展现,悬挂招牌的目的就是便于客户识别,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很多企业的招牌,已经融入企业文化,成为其无形资产的一部分。比如肯德基标志性的老人头像、麦当劳的金色“M”,都已经成为了消费者心中的独特印记。这些印记一旦被取缔,必会带来企业形象上的无形损失。这些损失没人赔偿,目前来看,只能由店家自行消化。


城市管理需要情理并重。济南2017年出台了《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对街头牌匾整治做了精细化、标准化的规定,这样看来,整修是合乎法规的。但合法并不代表合理,在利益高度分化的时期,行政法规也需要信赖保护原则,在老规范下合法合规设置的牌匾标识,其存在是否应该得到保护?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圆满解答,仅仅一纸法规的强制拆除,受损害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


城市属于城市的每一个人,城市的管理也应遵循“最大公约数”原则,确保规章制度能够保障绝大多数人利益。而现在,更换商业牌匾更多是政府单方面的行为,济南市民也没有听说有关城市整修的意见征集活动,相关部门也未召开相关听证会。政府部门一纸“统一令”,市民就只能按照规定被动接受。这样打造出来的“美丽城市”,也难怪市民不买账。


城市广告牌确实需要规范,这是所有人的共识。但如何规范、规范标准是什么,则应该由全体市民共同决定。说白了,济南人不喜欢这样的“最美天际线”,除了觉得整修后店招不具有美感之外,根本上还是对政府强硬的处事方式不满。政府部门如果能充分听取民意,在统一的前提下,给予商户一定的自由度,更加灵活地执行现有规则,才可能在修整和市民的既有利益间达成平衡,营造出更加美观的城市街景。


政府积极创造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的初心值得鼓励,但绝不能忽视人民的诉求。公权力手伸得太长,就会侵犯私权,最终的结果自是吃力不讨好。


文/刘丹丹(山东大学)


本期编辑:王俞 

投稿邮箱:hlj@re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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