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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足迹化石被破坏,不该村民背锅

第5届 

红网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 选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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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足迹化石被破坏,

不该村民背锅


■陈佳琪(浙江传媒学院)



——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专家证实浙江省兰溪梅江镇群声村八仙岗的两处“八仙遗迹”是一亿年前古生物恐龙的足迹化石。但此前村民不知道遗迹的真正价值,以为是“神仙的屁股印”,自发出钱对凹坑进行了人工 “维修保护”,破坏了自然的恐龙足迹,好心办了坏事。


网络上有人对八仙岗的村民提出了“愚昧无知,没有文物保护意识”的批评,而事实上,在此事中我们不应该把矛头对准当地村民。他们看到“八仙遗迹”有慢慢风化的趋势,想要维护凹坑原有的形状,说明他们已经具备了对文物遗迹的保护意识,只是没有得到科学的指导。在村民们自发筹钱维护遗迹的时候,当地地质保护部门却“袖手旁观”,而最终导致了错误的发生。


有意思的是,该遗迹能引起重视还是因为某村民在社交媒体上与中国地质大学恐龙专家邢立达副教授取得了联系,教授赶到村里进行研究后证实了这确实是恐龙印记。在网络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具备专业知识的公知们通常是老百姓认识文物遗迹重要性的一座桥梁,他们通过微博等社交平台,深入浅出地传递专业知识,起到科普的作用。邢立达教授就是一名“网红科学家”,平日里经常在微博上发布有趣的古生物考察实录,在网络上影响力很大。人民网发布了这则新闻后,邢教授发表评论道 “如果我研究再快点就好了”,言语间透露着自责,引起网民的唏嘘。


但仅仅只是凭借学者个人的力量,就能做好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吗?恰恰相反,在勘探地质遗迹的工作中,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考察才是最为重要的一环。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地质遗迹保护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需对地质遗迹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在这则新闻中,如果兰溪地方的地质矿产行政部门能够在村民筹钱维护凹坑时,就带着文物保护意识进行实地考察,或许就能阻止错误的发生。


这些年来我国也不乏在此方面做得好的地方部门。2016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地质遗迹调查,陕西省地调中心遥感所所长收到一张照片,他通过各种高科技方式,并组成探险小分队进行实地考察,最终发现了汉中天坑群,填补了世界岩溶地质研究空白。只有地方政府真正将对地质遗迹的勘探工作落到实处,对当地的地质资源进行合理规划,才能有效规避村民因为“不了解”而破坏了地质遗迹的风险。


这次,村民是“热心”的,教授是“热心”的,地方政府也该再“热心”一些。


文/陈佳琪(浙江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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