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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2 | 卓越计划系列之法治人才


我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实施系列卓越计划,取得的成绩引起了广泛关注。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构建了分层分类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3+3”本硕贯通一体化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实施 “卓越教师、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新闻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等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道法而思

循法而行

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

(1)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知识:文史哲、思想道德、时政、军事、语言等;

(2)工具性知识:外语、计算机、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

(3)法学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理论性知识、应用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国际化知识;

2.能力要求

(1)良好的社会交往及团结协作能力;

(2)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较强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运用能力;

(4)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学研究能力;

3.素质要求

(1)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素质;

(2)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3)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

(4)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人才培养模式



采用“3+1”培养模式,即累计有3年时间在校学习,1年时间见习、实训、实习。各主要课程设计和独立开设的实践环节(含校内外实践)采用实践驱动培养方式,即采用适合教学的典型案例,使用与职业培养相一致的实验设备,使教学内容与工作实际接轨。


按照“3+1”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用人地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共同制订人才培养目标。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在第二学年利用整个暑期的时间用于见习;最后一学年在实习基地学习与实践,并完成毕业论文。同时通过参加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各类相关学科知识竞赛,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并积极推动和鼓励学生参加司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在传统的法律实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设置诊所法律课程,推进法学素质教育,推动法学院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的建设。


三、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综合实践课程三大部分构成。专业教育课程又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发展课程。


在课程设置上,充分考虑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设置开放型理论课程体系,打破专业与学科壁垒,让学生有更为宽广的知识储备;同时,构建实务型课程体系,设置诸如法律诊所、律师实务、案例分析与研讨、模拟法庭等实践实训课程,全面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在教学过程中及时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加强专业基础知识,建设基础课和主干课程,反映学科前沿,注重实践教学,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四、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作为法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单位双方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建设内容应当在共建、共享、共赢的活动方式上体现出灵活性与多样性,以使学校与实践教学基地单位双方实现多方面的合作和互助。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实践教学基地接收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见习,并给予实践和技能上的指导;

2.学院在学校的支持下建成一定规模的法学图书、电子信息资料系统,为实践教学基地单位提供便利的查询条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双方建立疑难案件的研讨、论证机制,学校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及司法建议;

4.双方加强科研合作能力,开展一系列的横向课题研究和调研工作、论证工作;

5.实践教学基地通过适当方式为学校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提供案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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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整理编辑 | 李睿凝

指导老师 | 潘安 高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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